处理残铁及回收小铁安全规定(1) 处理残铁安全规定 沟内积存大量残铁时,要采取措施处理掉残铁,排出不安全隐患。 把残铁周围清理干净。 用吊车吊运,必须设专人指挥,严禁超负荷吊,严禁用吊车歪拉斜拽,装运残铁人员要站在安全区域内,防止碰撞砸伤。 用吊车吊不动时,应采取用氧气烧或其它措施。 如需打水冷却时,必须等待冷却水蒸发干净后,再处理残铁。(2) 回收小铁安全规定 下渣回收小铁的高炉要严防下渣带铁,砂坝底标高要大于砂闸底标高100150 毫米,而砂闸底标高要大于沟头表面 50 毫米。 下渣回收小铁的高炉沉铁坑的深度约为 300 毫米,砂坝高度 250300毫米,渣铁分离器残铁孔直径不大于 200 毫米。 确认铁口堵上时才能推大闸,严防提前动作。 小铁要符合规定标准,每块重大于 35 公斤,长度不大于 500 毫米,表面沙子要处理干净,并严防与沟子铁混在一起。 小铁在炉台要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大于 800 毫米,钢结构平台及走桥附近禁止堆放。 装车时要求铁块车配到规定位置,两端插红旗,划出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严防残铁残块崩出伤人。 装车要合格,禁止超载、偏重、端重和集重,装车后工长要进行检查,然后通知调度室调车。 装车工人要戴好手套等劳动保护品,严防挤手砸脚。 回收小铁由炉长领导、工长监查,炉前组长直接指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