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的检查制度1、项目部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项目部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2、三级巡回检查,分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项目部级) 、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施工队级) 、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4、施工队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