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通过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使各级各类人员更加深刻认识违章的危害性,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安规执行力,有效解决违章背后的深层次管理问题,大幅度减少各种违章现象,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第三条 建立各单位领导全程参与和负责的“查、纠、惩、训”反违章工作体系。“查、纠、惩、训”体系就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违章现象、惩罚违章人员、 开展培训教育来提高违章者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制素养。 “领导全程参与和负责
2、”就是各单位领导对“查、纠、惩、训”全过程亲自参与和指导,对提高违章者的安全工作能力负责。第四条 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公司管理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反违章工作情况;各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反违章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实施方法和考核规则,管理和考核车间领导开展反违章工作情况。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本文中的“公司”指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单位”指盟市局。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反违章工作目标、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和奖惩规则。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 长:总经理 党组书记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
3、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成 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通信中心、基建部、营销农电部、科技信息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部门负责人公司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对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考核。第七条 各单位应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制定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细则,建立有效的反违章工作机制,并为反违章工作开展提供人员、资金和装备保障。第八条 各单位要成立党政工团共同参与、单位领导带队的反违章纠察队伍。各级领导应积极参加反违章纠察活动,落实监督职责。第九条 各专业分管领导对本专业反违章管理
4、工作负责, 各级生技、 农电、基建、营销、调度及分管集体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部门,负责本专业管理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组织开展反违章纠察工作,并将违章情况及时反馈给反违章工作办公室。第十条 车间和班组应严格落实反违章工作要求,防范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第三章 违章分类第十一条 违章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各级人员应认真学习蒙东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及防控措施释义 ,提高辨识违章的能力,防止发生蒙东电力公司严重和一般违章分类明细定性的各种违章。第四章 工作要求第十二条 单位领导开展反违章纠察活动,应采取暗访的方式,不仅针对分管专业,还要定期交换检查;对所属基层单位
5、要轮流检查,避免就近舍远。第十三条 单位领导带领的反违章纠察队伍,每月至少开展 5 次反违章纠察活动, 优先对作业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如果当日没有作业和施工现场,应对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违章检查,侧重安全例行工作、计划管理、作业组织、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班组梳理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第十四条 违章查处要延伸到各个领域、各个时段、各个环节。在抓好生产系统反违章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基建、营销、农电专业和集体企业的违章查处。在加大行为违章、装置违章查处力度的基础上,要深挖管理违章。既要重视“春秋检”时段的违章查处,又要重视其他时段的违章查处。既要重视大型作业、集中作业的违章
6、查处,又要做好小型作业、分散作业的违章查处。第十五条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违章检查力度,提高违章“纠、训”效果。发现违章现象后,单位领导要组织违章者所在班组,召开违章现象分析会,查找深层次的违章原因,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对待违章现象要做到“六个决不放过”(违章不在第一时间处理决不放过,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和全员应负责任决不放过,找不到造成违章的条件因素决不放过,不解决导致系列不良因素产生的本质原因决不放过,搞不清造成本质原因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决不放过,解决不了不良环境问题决不放过) 。第十六条 定期组织反违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反违章工作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完善反违章工作办法, 健全反违章长效工作机制。第五章 公司考核第十七条 公司对各单位实施反违章工作记分管理。各单位领导每开展一次违章纠察活动加 1 分;发现违章并对违章责任人员实施了“纠、惩、训”,对违章现象做到了“六个决不放过”,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再加 2分。第十八条 公司对各单位开展违章纠察,发现一起严重违章扣 4 分,发现一起一般违章扣 2 分。第十九条 每个单位所有领导的得分与扣分的代数和作为本单位反违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