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 xxx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 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 xxx风电场及水电 x 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 xxx 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xxx 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
2、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第三条 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 x 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条 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第七条 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 100200 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