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部安全专责人的安全职责1. 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监察企业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总经理、总工程师认真作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落实的责任。2. 深入现场,检查了解生产中的不安全现象,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予以制止和处罚,对不安全隐患发出通知书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责令停止工作。3. 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通报,了解学习及执行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4. 支持和检查安监人员和风电场安全员的工作,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重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5. 组织本部门人员监察“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和各级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参加公司内重大安全措施的制定。6. 每月检查风电场的 100%两票执行情况,并提交一份两票写实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7. 对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汇报,对事故不分析调查,不坚持“四不放过”或不认真监督“ 两措”项目的执行或参与隐瞒,负失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