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移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 xxxx 公司移动电器的分类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电器的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本制度适用于 xxxx 公司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2 管理职责2.1 公司总经理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2.2 设备安全课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监督管理。2.3 机械动力厂负责移动电器的技术指导工作。2.4 各单位负责移动电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3 管理内容3.1 移动电器的种类与安全接线3.1.1 移动电器的使用面广泛,使用量很大,危险因素多。为了确保移动电器在使用中安全,杜绝触电事故,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
2、安全管理工作。3.1.2 移动电器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动(包括手电钻、手砂轮、电动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电动铰刀、电动磨头、电吹风机、手电刨、电烙铁、电熨斗、行灯等) ,移动式电风扇(包括台式和落地式) 、小型电炉、电烧水器、潜水泵、电夯、振动器、移动插座、移动清洗车、电动清洗机等,即称为移动电器。3.1.3 移动电器不能用有接头的电缆线、交织的塑料线作电源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限制在 6m 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单相电器用三芯软橡套电缆线,三相电器用四芯橡套软电缆线,并分别装三脚与四脚插头,使金属外壳有可靠接零,接线必须正确,插座内的保护接零孔必须和接零干线直接相联。3.1.4
3、 距操作者站立面 2m 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 可靠的防护罩,其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定;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可靠的屏护,并有警示标识。3.2 移动电器的检查规定3.2.1 移动电器的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3.2.2 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损, 手持电动工具至插头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 6 米;3.2.3 插头与插座要配套;3.2.4 开关应可靠,无缺陷;3.2.5 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3.2.6 转动部位应灵活,无障碍;3.2.7 手持电动工具应有定期检验卡片;3.2.8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每季度一次) 。3.3 移动电器的管理3.3.1 手持电动工具由物资部购买,采
4、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移动电器。使用单位统一编号、建帐和发放,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由所在单位工具室集中管理。3.3.2 物资部对采购的手持电动工具质量负责。3.3.3 手持电动工具的借用期限,原则上当天归还.如因工作需要,应向工具室办理续用手续但借期不得超过一周,对特殊工种或执行厂外任务需要借用时,需经所在各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便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工具室对在规定借用时间不归还者,负责追回。3.3.4 手持电动工具借出或收回时,工具室负责人应对借出的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性负责,严格做到不
5、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外借,发现问题立即清查原因,做出处理。对于有缺陷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及时送机械动力厂检修。3.3.5 移动电器修理一律由机械动力厂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修理由所在部门工具室送回,同时送交手持电动工具检验卡片,修理后,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达到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对于无法达到技术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鉴定报废,报废后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允许再使用。3.3.6 移动电器都要由各使用单位建卡、编号、登记。3.3.7 移动电器不准外借私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3.3.8 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爱护手持电动工具,在接通电源后,开关闭合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
6、格后,做到正确操作,严格遵守有关电器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送交工具室。3.3.9 手持电动工具的检验和保管由工具室负责,其它移动电器,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检验和保管。3.3.10 各单位工具室人员不准擅自把移动电器借给他人使用。3.3.11 各单位应开展定期检测工作,其中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一般不小于1M ,使用前和在用期间每半年应定期检测绝缘电阻值,并保存记录。机械动力厂负责对全公司移动电器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3.3.12 移动电器在移动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3.3.13 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及合理选用a)手持电动工具共分三类即 I 类、II 类、III 类;b) I 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 而且它还包含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此方法使可能导电的零件在基体绝缘损坏的情况下不成为带电体,更具体讲 I 类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是金属体,便于接零。在一般场所,为确保安全,应选用 II 类手持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I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 I 类单相手持电动工具时,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并要有额定漏电动作,动作电流不大于 30 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