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一、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二、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将事故的情况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汇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和总调度室,以便协同做好抢救工作。三、在事故调查汇报过程中,在场的有关人员要将事故的细节认真详细汇报清楚,任何人不得隐瞒,更不准弄虚作假无理取闹。四、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分析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处罚不落实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五、各辅机设备发生的一般事故,队长、安监人员、技术人员要组织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将处理结果上报中心安全经理,并存入设备事故档案。六、发生一般人身轻伤事故,中心组织分析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七、因工作不负责,造成较大损失和事故的责任者,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八、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尽快落实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