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学校值班值守制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心校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二、本制度适用学校的正常教学时间值班、节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和特殊时期的值班。三、所有值班实行校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学校校长对本单位交接班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值班情况做不定期抽查,并做好相应的详细抽查记载。特别是要加强对寒暑假、节假日和特殊时间的值班抽查。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值班人员职责:1、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如遇特殊情况,须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同意,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坚持 24 小时值班,做到勤巡视,勤检查。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4、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 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特别要做好电话记录) ,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一方不能按时不到位时,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以便调整安排。同时将详细情况登记在册。6、值班前与值班期间不准酗酒、打牌。五、带班领导职责:1、扎实安排本单位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2、负责对本单位值班情况抽查,加强值班交(接)班检查(必查) ,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抽)查记录。3、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缺岗、无人交接班等) ,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4、配合镇中心校,做好本单位值班落实情况的检(抽)查。六、值班期间,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遭受损失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