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教育规定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为保障学生安全,增强其安全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行走要靠右边行,骑车时不带耳机、不闯红灯、不载人、不并行、不搭肩、不聊天等,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上学。二、不骑飞车,骑自行车不搭人,不搭乘摩托车。三、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无故逗留;上学径直到学校,放学径直回家,不走僻静路回家。每天按时到校、回家,因故不能到校或需离校的要通过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四、进出学校校门主动佩带或出示校牌,校牌如有丢失或损坏主动到学校补办。五、上学前吃好早餐,不食不洁净食品
2、;不购买不法摊贩的食品,不到校外自由摊点、小饭铺就餐。 (不法商贩、饭铺无三证即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无工商许可证) 。六、在学校食堂就餐,不要拥挤,不准进入厨房内打饭,以免烫伤等事故发生。七、不带与学业无关的其它东西到学校。严禁私藏、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药品;不带火柴、打火机、鞭炮、宠物等危险物等到校。八、谨慎交友,不与社会上闲杂人员等来往,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带外人进校。九、不围观、不参与打架斗殴等事件,不火上浇油、不逞强斗狠;不舞刀弄棒,不嬉戏疯打;同学间发生矛盾,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通过正当渠道理智解决;不能因同学间的矛盾邀约他人采用暴力手段来解决。十、与不熟悉的人说话要有
3、警惕性。如遇被抢劫、敲诈、受骗子要沉着机智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或派出所。十一、学生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猛跑乱穿;不得在教室、走廊、楼道进行文体活动及其它危险游戏等。十二、不向楼下、窗外抛扔东西、吐痰、吐口水、倒水。十三、不在快速奔跑的学生前面伸腿或放置桌椅等障碍物。十四、上下楼梯要自觉靠右行、不推挤、不勾肩搭背、拉拉扯扯、不跑跳楼梯。十五、不站桌子、垒桌子、不攀高,不站、坐在走廊栏杆、窗台或其他危险地方;不在栏杆上滑动;不做危险游戏。十六、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课;十七、上课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离校,有事必须通过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门卫方可放行。十八、上体育课或文体活
4、动课时,必须按要求做好准备运动,听从老师指挥,不得离开老师规定的活动范围。十九、实验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教师要求进行。不得违规操作规程,更不得乱动、私藏器材和药品,以防触电或药品烧伤等事故发生。二十、远离毒品,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进营业性的歌舞厅、台球室和网吧等,不传阅黄色书刊及音像品,崇尚科学,远离邪教。二十一、注意用电安全,不得随意触动电器、开关,不准私自用电取暖、充电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及电器等。二十二、不得私自下塘、下河游泳、溜冰,不搞一切危险游戏及活动。二十三、未经上级许可不准私自组织旅行、远足、野营活动,参加学校的集会或集体文体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必须听从老师指挥。二十四、不攀爬围墙、栏杆、篮架,不攀崖跳坎,不得靠近变压器、电房、施工重地玩耍。二十五、发现同学伤、病,特别是重伤及流行病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学校,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得乱吃药,以免延误救治。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本人或家长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二十六、不得擅自离校或离家出走,不得私自外宿。住校生和校外租住学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有事须向班主任或房东请假,并填写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