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为加强校车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驾驶人员、校车服务提供者(承租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安全行车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制度。一、校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前要召开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车运行安全例会,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交通法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二、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增强各类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三、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四、为应对季节变化对行车造成的影响,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五、规定参加教育、培训、会议的有关人员不得无故旷会、迟到,若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获准。六、学校对各类学习培训要做好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