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追责机制。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描述了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对全园安全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并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及研究相关工作。该制度明确了制定安全制度的职责分配以及分工情况,并强调由安全领导组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执行、隐患检查和整改,且需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向园长汇报。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幼儿安全遵循当班责任制与接送卡制度,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则由当班教师全权负责。同时,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指出值班教师需负责园内门卫开放、关闭工作,禁止幼儿单独离园,如出现大门走失事故则值班教师需负全责,其还应巡视园内区域,记录不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学前教育领域的幼儿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及安全管理的管理人员与一线教职工。该制度可作为幼儿园日常安全工作操作指南,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适用于所有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实施安全工作的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园长、副组长、当班教师以及值班教师等。通过本制度,可帮助提升各层级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保障幼儿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