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为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安全管理可靠性与适用性,落实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制定的具体细则。该制度针对副总以上矿领导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安全责任追究规定。对于副总以上矿领导,要求其监督分管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明确了在不同事故等级下的处罚措施,包括一般事故、重伤事故以及重大事故对应的罚款数额,强调了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的重要性,并严禁为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或打招乎等行为。对于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要求其监督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自身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到位,明确指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并复查,同样设定了在发生事故时的罚款标准,强调不得违章指挥且检查工作需认真细致,禁止徇私舞弊,确保每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的企业。该制度主要面向副总以上矿领导及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在企业中承担着重要的安全管理职责。通过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和相应的追责机制,可以有效提升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这一制度也适用于其他存在类似组织结构和安全管理需求的高危行业,如化工、冶金等,有助于推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