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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安全管理规范.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43028 上传时间:2022-04-2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9.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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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危重病人安全管理规范一、危重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1、危重病人入院、转科由所在科室的护士,先电话通知接收科室,并护送病人至病房。接收科室护士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医生、准备好病床及抢救用物,并做好病人病情交接。 2、危重病人出科做检查经沟通家属同意并签字后,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必要时同时带上抢救器材或药品以备急用。 3、遇急、危重病人病情发生异常、医生如果不在场,护士除立即通知医生外,应迅速根据患者的情况采取一些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等。 4、医生抢救时,应按照各疾病抢救流程做到沉着、冷静、敏捷全力抢救,护士做好配合,并同时通知上级医师参加抢救。5、对谵妄、躁动和意识障碍的病人,合理使用

2、防护用具,防止意外发生。牙关紧闭、抽搐的病人,可用牙垫、开口器,防止舌咬伤,同时暗化病室,避免因外界刺激引起抽搐。 6、危重病人抢救时,尽量避免病人家属在场,以免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及时通知家属并进行沟通。7、护士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准确执行医嘱,确保病人的医疗安全,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严格交接班,同时做到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8、加强巡视病房,严密监测病人生命体征,做好床前交接班。及时准确地记录病情,严禁对病历进行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等。二、危重病人诊疗管理制度(一) 门急诊管理 1、门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

3、原则,接诊后及时处置,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总值班(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 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置,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上级医师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相应专业科室。5、门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

4、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所有准备工作。6、对于非本院临床专业范围的、或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或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在维护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情况下,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在门诊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院专业范围的急危重症病人。 (二)住院管理 1、病房护士接到门急症通知后,立即告知值班医生并做好病人收治准备。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各临床病房必须常态保留一张抢救床位。2、急危重症病人入院到达病房后,科室护士立即安置病人,在 5 分钟内完成对病人生命体征的监护,值班医师立

5、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抢救时机。3、上级医师接到报告后,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治疗抢救, 与值班医师共同对病人进行病情评估, 指导值班医师诊断与治疗,审核医嘱, 决定下一步处置措施 (如报告上级医师、 请其他专科医师会诊) 。及时与家属沟通并下达危重通知书。4、住院期间急危重症病人需要抢救时由经管医生或值班医师立即实施,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二线值班主任)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共同实施抢救。5、严密观察病情,详细(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等抢救记录,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急危重病人的入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要求在 4 小时内完成,最长不超

6、过 6 小时,并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及时书写病程记录。6、住院医师对急危重病人每日早、晚查房至少 2 次,结束本班次必须与值班医师进行床头交班;上级医师对急危重病人每日至少查房1 次,住院医师(或二线值班)每晚必须查房 1 次,重点巡视危重症病人,并做好记录。值班医师交班必须报告病人的病情变化,医嘱执行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及评估。7、值班医师和护士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工作制度,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对出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直至病情稳定。做到对急危重症病人进行至少 3 次查房(接班后、睡前、晨起) ;病人生命体征不平稳时,值班医师必须至少每小时巡视一次。8、对新入院急危重症病人, 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必须在 2 小时内查房, 并进行病情评估,对诊断及治疗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及时核对查房记录并签字。9、入院后 3天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抢救效果不佳者,必须组织全科室医师进行讨论,明确诊断或修改治疗、抢救方案。10、对 5 天内仍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或病情进行性加重者,及时报请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扩大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11、对伴有跨科疾病者,本科无法处置,应在 24 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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