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讲解了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的规定,明确了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即从定义、申请要求到审批程序进行了系统阐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描述了新食品原料涵盖范围,指出其应具备食品原料特性,并符合安全性和营养价值的要求,不得对人体健康构成任何危害。文件强调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重要性,要求如实申报并注明可公开信息。同时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承担安全性审查与许可任务,组织专家开展审查工作,必要时还进行补充材料说明、技术问题回答和生产工艺核查等活动。对于审查通过的产品,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告,而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质疑的情况则需重新审查。此外,办法对实质等同性与传统食用习惯作了界定,并明确了生产单位的责任和处罚机制。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适用于食品原料研发企业、生产商及进口贸易商等需要进行新食品原料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它尤其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和相关政府部门,为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机构提供参考依据。适用于希望将其开发的新成分投入市场的食品企业以及从事与食品原料安全相关的科研工作者,还包括各级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在执行食品原料安全管理过程中发挥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