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及备案制度一、本公司产品执行标准为:*-*二、本企业生产标准的备案的管理部门为质检科。三、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四、本公司暂未定企业标准,当公司产品需要制定企业标准时,由质检科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制定,并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向当地标准管理部门备案。五、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质检科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企业标准文本;(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四)规定的其他资料。六、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由质检科对公司的企业标准进行复核。(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二)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三)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情形。经复核认为需要修订的,要在修订后重新到管理部门备案。七、当企业标准有效期到后,由质检科到标准管理部门进行延续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