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恒轮讲解了1987年在汕头港发生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事故导致两名工人死亡。案件讲述了事故的具体经过,事故发生于1987年1月8日的上午,当时的装运作业涉及出口凉果。卷扬机操作手甘某某违反规定,在指挥手魏某某未能有效制止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了危险的半空货盘提升动作。并且,由于甘没有确认工人的撤离情况,还违规关闭主机运行副机,直接致使空货盘与舱口沿碰撞而脱钩坠落,砸死两名正在舱底工作的人员。通过分析得知,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操作及安全管理上的疏漏,特别是对安全规程缺乏严格遵循是重要原因。对于责任人,报告指出卷扬机操作手和指挥人员因未能遵守规定而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随后,高恒轮描述了司法机关依据事实作出的刑事裁定以及从轻处罚的理由,明确了两责任人所受到的刑法判决,并强调了依法追责的重大意义。高恒轮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船舱货物装卸管理领域及安全生产培训范畴,尤其面向港口作业相关人员,包括卷扬机操作手、装卸作业指导员以及其他参与海上或码头货运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同时该案例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用于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活动,能为港口物流业及其他涉及高风险操作领域的企业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提供参考价值。此外也可为相关法律机构处理类似重大责任事故时提供执法实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