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评选表彰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评选表彰方案为总结推广 xx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弘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敬岗爱业、 团结拼搏、 甘于奉献、 敢于负责、争创一流的“安全月”精神,鼓舞广大干部职工的斗志,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宣教行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 xx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和表彰活动。一、评选范围组织或参与 xx 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以下对象列入评比范围:(一)中区直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及其个人;(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及其个人;(三)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个人。二、评选
2、名额先进单位 50 个、先进个人 100 名。三、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1.根据上级部署制定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按时上报;2.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工作, 拨付了开展活动专项经费, 明确落实了活动各方工作责任;3. 积极参与全国性和全区性重点活动,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活动紧密衔接,协调配合,确保有关活动有序开展;4.“安全生产月”活动紧扣国家和自治区的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地方特色彰显,职工和群众参与面广,宣传效果明显;5.有效组织本地区、 本部门所辖企事业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各项活动有明确的责任人
3、,目标任务有量化,成效突出。(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热情投身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任劳任怨,全力以赴,表现出“奉献、求实、协作”精神和良好的业务素质;2.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出谋划策,表现出“创新、开拓”精神,有力促进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3.按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有完成任务量化的数据和事迹,成绩突出。四、评选程序(一)中区直单位的评先工作由中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中区直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在组织发动的基础上,按评先条件组织评选,提出本部门推荐名单及其事迹直接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二)各市将指标直接分配给本市有关部门和县区
4、,由本级部门和各县区提出推荐名单及其事迹, 报各市审定后再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推荐。(三)中区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包含本部门及其所属的单位和个人;各市(政府、安委会)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包含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区和部门所属单位、辖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四)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市和中区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名单,经审核后报自治区安委会审批。五、先进表彰(一)评为 xx 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的,由自治区安委会颁发奖牌;(二)评为 xx 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的,由自治区安委会颁发证书,并发给奖金;(三)xx 年 9 月,自治区将召开 xx
5、 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表彰大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具体时间另外通知。(四)凡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均在我区主流媒体上公告,并作为各地、各部门 xx 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六、组织领导(一)自治区安委会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广电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派员成立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的组织和审定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评选表彰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评选表彰方案为总结推广 xx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弘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敬岗爱业、团结拼搏、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争创一流的“安全月”精神,鼓舞广大干部职工的
6、斗志,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宣教行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 xx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和表彰活动。一、评选范围组织或参与 xx 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以下对象列入评比范围:(一)中区直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及其个人;(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及其个人;(三)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个人。二、评选名额先进单位 50 个、先进个人 100 名。三、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1.根据上级部署制定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按时上报;2.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工作, 拨付了开展活动专项经费, 明确落实了活动各方工作责任;3. 积极参与全国性和全区性重点活动,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活动紧密衔接,协调配合,确保有关活动有序开展;4.“安全生产月”活动紧扣国家和自治区的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地方特色彰显,职工和群众参与面广,宣传效果明显;5.有效组织本地区、 本部门所辖企事业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各项活动有明确的责任人,目标任务有量化,成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