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自校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检测设备的检定方法和要求,适用于有检测设备的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测的工作。2 检定校准规程2.1 各种检测设备根据设备有效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或校检(本规程所列检测设备检测周期为一年) 。2.2 有专职检测单位,又能送检时,将检测设备送检,不能送检的检测设备,请检测单位到现场检测。2.3 自行校准的检测设备,由生产部按校准规程进行自检,建卡记录。3 检定校准规程3.1 钢直尺检定规程3.1.1 检定项目和工具B)检定项目为外观检定与示值误差。b)检定工具为标准钢直尺.3.1.2 检定条件被检尺及标尺在室内水平桌面上的检定。3.1.3 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B)外观:钢直尺:尺的端边、侧边及背面应光滑。尺子表面线纹明晰,垂直到侧边、数字清晰工整。使用中的尺子不得有弯曲,折损等影响准确度的缺陷。b)示值误差钢直尺:长度小于 1 米的,任意两线纹示值误差为0.1mm。c)检定方法检定方法为目力观察。将作为标准钢直尺置于水平桌面上,将被检尺于钢准尺互相垂直密接,进行比较检定读出差值。差值不应超过规定要求。3.1.4 检定周期与检定结果处理:B)检定周期为一年。b)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规定的直尺、卷尺、钢直尺,应在尺面上贴合格证,并标准有效期,不合格应予报废。3.2 温度计用万能表的探头,先归零,测试温度计温度值,与实际温度相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