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违章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工艺管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意识,确保生产处于安全、稳定、高产、低耗状态,制定本规定。1 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按照规程操作者发现一次考核 50 元。2 对公司控制指标超标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3 指标连续一个班不合格的对主操考核 2050 元,连续两个班以上不合格对车间考核 50100 元,特殊情况根据影响生产情况另行处罚。4 因工艺指标影响生产或超出范围较大的按工艺事故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 发现未经批准私自进行的工艺调整,一次对调整人员考核 50-100 元。6 对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工艺调整造成工艺事故的,按工艺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7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内工艺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落实,如到期不能完成的,对责任人考核 10-50 元。8 对于巡检人员查出的工艺隐患由厂长办负责落实,由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如不能按期整改的,对相应责任单位考核 50-100 元。9 原始记录不真实引起的工艺事故,一律按工艺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0 管理干部支持和故意制造假结果的将按违章指挥处罚。11 对书写不认真、 记录不及时或记录表不清洁的发现一次考核 1020 元,对连续不清洁书写不认真的岗位,同时挂钩主操 1020 元。12 上报的假记录,每次考核上报人 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