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 安全保障制度1、 明确职责:所有岗位制定职责。在岗人员必须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要奖励,对违反安全职责的要处罚,建立健全奖罚制度。2、 安全工作的重点在泳池内。救护员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定岗,游泳池水面安全分片到岗,安全责任落实到各救护岗位的具体救护员,并签订安全责任书。3、 建立游泳池开放安全工作管理例会制度。夏季开放期间每天召集有关人员专门就当天安全工作的情况开会, 时间不在长短, 主要解决实际问题,并记录在专门的日记本上,此项工作由具体负责管理工作的领班人负责。4、 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日记录制,
2、具体项目有:领班工作日记录、救护岗位日记录、寄存岗位日记录、池水卫生日记录、水处理日记录、电器操作日记录、冬泳开放日记录。5、 为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保障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救护人员、寄存人员、电工、水处理工、保洁员、守门员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 安全保障体系1、 在游泳池各区域醒目位置安放各种游泳规定警示牌、安全警示牌、有关游泳制度标牌及公共设施标志牌,并向游泳者宣传游泳常识和有关游泳的安全知识及规定,提高游泳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2、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配备足量合格的专职救护员,并取得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救护证后,着装、持证上岗。3、 现场救生器材齐备
3、、到位,放置符合要求。4、 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配备专人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标准操作执行,做到职责清楚。要求办证上岗的岗位,全部办理相关证件。建立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 应急措施:配置现场处理轻微受伤的药箱和人员,遇紧急情况,采取就地抢救和联系 120 相结合的抢救措施。6、 如有溺水事故发生,及时上报安办、文体局、派出所,同时上报主管行政部门及相关领导。7、 保障游泳池水卫生,清澈见底,给游泳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池水处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消毒、净化,并取得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四、 监督制度:1、 场所负责人应经常巡视游泳池开放管理工作,发生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并检查解决结果,要有记录在案。对各岗位有日记录的应经常检查。2、 全体管理人员在开放期间,对所负责的岗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加以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向有关负责人汇报,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场所领导,所有这些程序都要有记录。3、 严格按照有关岗位制度,实行领导、主管、区域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逐层负责制,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责任工作。制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