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各乡(镇)场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消防、农机、供电、沼气使用以及乡(镇)场村办企业、砖厂、个体私营加油站、农药店、轧花厂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 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2、全力做好对广大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建立和完善机动车四项基本台帐。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实际合理计划安排隐患整改;3、建立和完善安监机构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道路交通安全有专人管、专人负责,完成辖区主要路段减速带的安装设置和修补工作,反光膜粘贴,路标路障的设置;4、积极配合县安委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5、辖区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内报告县有关领导或县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6、认真贯彻落实库安委办库车县安全生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年内至少创建 2-3 个“安全生产示范村”7、做好县委、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