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探讨2003 年,SARS 在中国的发生、发展、扩散和蔓延,对国内和国际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SARS 使全国人民尤其是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经历了一场严峻的考验。回顾 SARS 防治的历程,特别是在 SARS 防治的初期,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瘟疫,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出来的指挥不灵、信息不畅、储备不足、队伍不硬等问题,暴露出各级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机制上的不健全,尤其是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不完善,不利于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控制与处理。SARS 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党和国家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突发性
2、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温总理 2003 年 5 月份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要重点抓好“建立统一的指挥体系, 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 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卫生部、各省、市、县卫生厅局也都积极探讨应急体系建设的对策。根据县级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现状实际,现探讨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对策与各位专家同行商榷。1 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原则1.1 建立统一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整合卫生资源,集中领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3、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1.2 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建立县、乡、村三级网络报告系统。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快速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报告。1.3 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重点是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级医疗应急机构的建设工作,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标准,争取地方政府投入,完成国债项目建设工作。1.4 建立一支县级医疗、防疫应急队伍建立一支医疗救治专家和疾病控制专家组成的能够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动应急队伍,加强防、治两个体系密切协作,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关口前移,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控制
4、消灭在萌芽状态。2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应对的内涵(1)重大传染病疫情:重点是“发病率高,病死率高,疾病负担重,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传染病和突发性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 (2) 重大的中毒事件:重点是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学生中毒事件、职业性和化学性中毒事件等。 (3)核与核辐射及毒物泄漏事件。 (4)突发的自然社会灾害伴生或次生的灾害事件。 (5)其他不明原因的公共卫生事件。3 县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对策3.1 建立协调有力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县级应建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卫生、公安、工商、药监、农业、商务、技监、教育、交通等部门参加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
5、一领导、指挥、协调、督查本地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应急指挥部应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可考虑设在卫生局内,在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升级为指挥中心。注重平战结合,形成经常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在演练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部门间密切协作,统一调度。指挥中心是县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的首脑部门,也是应急处理的指挥场所。指挥中心应充分利用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为指挥首长和业务专家提供各种通讯和信息服务,提供决策依据和分析手段,及时有效地调集各种资源,实施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减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对居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用最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最小的资源投入,将损失控制在
6、最小的范围内。3.2 建立并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建立县、乡两级疫情报告网络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村级卫生室实行电话直报。重点抓好以下环节: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和疑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以上网的医疗机构实行网络直报;不具上网条件的按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报告。二是县级疾控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管理和核查分析工作,对医疗机构的报告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开展漏报调查,提高报告质量。三是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传染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的执法检查,对不报、漏报、瞒报的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系统建设主要包括五大部分:(1)完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专报和分析预警系统;(2)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3)医疗救治信息系统;(4)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5)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与决策系统。3.3 加强县级疾控中心建设,完善农村防疫体系,保证足额公共卫生财政投入当前要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债项目的建设,在乡镇卫生院进一步转变农村卫生服务模式,强化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康复、健康教 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