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左右,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老厂区成型车间发生一起导热油泄露引发的沥青池爆燃事故,造成 6 人死亡,5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145 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济南市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委、 市公安局、 市总工会和平阴县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技术组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成员先
2、后多次深入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取查阅有关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取证;对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委托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导热油进行了检验, 并形成了技术报告。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注册地为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夥居楼村,注册资金 6000 万元,法人代表宋凯,实
3、际控制人王绪水。经营范围是炭素制品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为克服老厂区空间狭小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缺陷,该企业 2015 年 7 月份制定了技改搬迁的规划,2018 年 10 月份新厂区基本建成投产。老厂区的焙烧车间、煅烧车间于 2017 年一季度全部停产并进行了拆除,只留存成型车间维持生产(沥青库属于成型车间) ,用 85%煅后焦作原料,15%沥青作粘结剂,经破碎、配料、混捏、成型、焙烧等工序制作成预焙阳极,供电解铝企业使用。(二)成型车间沥青库情况成型车间设沥青库存储沥青,库内布设半地下沥青池(长 28 米、宽5.7 米、高 2.3 米) ,池体采用 5
4、mm 钢板焊接而成,地上部分(0.5 米)和顶部用岩棉耐火砖保温, 外层覆盖水泥混凝土。 池内用钢板隔为 7 个小池,由北至南编号 1-7 号, 4-7 号正在使用, 每个小池顶部均设有一个检查孔 (长0.6 米、宽 0.6 米、高 0.15 米) 。事故前记录显示池内有沥青 32.4 吨,为保证沥青粘度,采取导热油循环加温,导热油管布设在沥青池内部,池内温度保持在 170-180。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 年 11 月 12 日凌晨 4 时 7 分, 成型车间燃气导热油炉操作工贾明芳发现导热油循环泵控制柜的电流值下降为 80A(正常值 100-110A)
5、,打电话报告给当班维修工尹逊贞,尹逊贞电话通知电工张国忠来现场处理,经检查电路没有发现异常。怀疑导热油泄漏,尹逊贞和贾明芳关闭了有关开关和阀门,并给车间主任武传成进行了汇报,武传成分别给公司分管副总何庆峰和动力部部长王泽军进行了汇报。7 时左右,维修工徐胜经过测量,确认 7 号沥青池导热油泄漏。随后,武传成、何庆峰和王泽军先后到达现场。何庆峰安排现场工人卸掉 7 号沥青池上部的分支导热油管道法兰的螺栓,其中有一个螺栓卸不开,徐胜用手持式切割机把螺栓切掉。为进一步确定漏油点和便于操作维修,确定在 7 号沥青池另打开口,武传成指挥李洪均、孟凡强、张庆才、王培新等工人用铁锤和钎子破除沥青池顶部的混凝
6、土和保温层,露出顶部钢板。现场操作人员使用手持式切割机切割 7 号沥青池顶部的钢制盖板时,因产生的火花遇到沥青池上部气相空间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炸,引发沥青池内导热油、沥青燃烧并形成火灾。平阴县委、县政府认真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和赔偿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持了社会舆情平稳。(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拨打了 119、120 救援电话,平阴县医疗、消防救援力量先后到达现场展开施救,分别将受伤人员送往平阴县中医院和平阴县孝直镇卫生院进行抢救。接到事故报告后,平阴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应急办、公安局、安监局、卫计、消防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救援、伤员救治等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述涛,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赵豪志,省应急管理厅巡视员罗新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德生等省市领导同志在现场召开紧急会议,王忠林同志传达了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批示精神,对救援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三、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综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