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阳市进元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1213”较大爆燃火灾事故案例2016 年 12 月 13 日 19 时 46 分,位于烟台市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内的进元电子(烟台)有限公司厂房发生较大爆燃火灾事故,共造成 5 人死亡,4 人受伤,1200 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约 4730 万元。一、事故发生经过12 月 13 日 15 时, 进元公司 3 号车间负责生产计划和生产线任务安排的班长孙海东,安排当日白班的组长邢卫东和辛南,临时组织本组员工晚上加班清洗 MS210 手机壳。19 时许,邢卫东临时指定李斌召集本组的许素景、王利敏、王利芮、李焕春、张亚丁,辛南召集本组的魏九
2、各、尉军琪、葛素芳、 徐烟台市进元电子 (烟台) 有限公司“1213”较大火灾事故现场徽、黄婷婷,两组共 10 人进入 3 号车间北区干燥炉设备区内西侧“U”形流水线中间的通道,在临时搭建好的靠近入口位置两个工作台上开始加班清洗手机外壳。每个工作台由 8 个方形金属桶(单桶高 35cm、长宽各 24cm)组合而成,南北四行,东西两列,放置在地面上;桶上放置长 47cm、宽33cm、厚 1cm 的垫板,垫板上放置 2 个敞口金属清洗盆(长 32.5cm、宽26.5cm、深 10cm) ;两个工作台南北依次布置,间隔 1.76m。19 时 46 分左右,位于北侧工作台南边的魏九各听见“嘭”的一声,
3、看见她身边尉军琪面前的清洗盆内突然起火,并引燃了尉军琪身上的衣服。工作台东边葛素芳面前的清洗盆也迅速被引燃,葛素芳大喊“起火了”,随后黄婷婷一起向干燥炉设备区外奔跑呼救。北侧工作台的徐徽听见“嘭”的一声后,转身发现两组工作台上的清洗盆都着火了,他迅速跑到干燥炉设备区门口拿灭火器,返回时发现火势太大无法扑救,就会同魏九各跑出了干燥炉设备区。在 3 号车间北区的夜班组长孙杰得知干燥炉设备区起火后, 立即组织正在3 号车间工作的员工杨翔钧、李斌等员工一起救火,发现火势无法控制后撤离。二、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进元公司在不具备通风、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要求的干燥炉设备区违规设置工作场地,临时安排
4、10 名员工加班,使用甲类易燃液体清洗剂、在敞口金属盆中进行手机壳清洗作业。清洗剂挥发出的可燃气体蒸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遇清洗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静电火花引起爆燃。现场存有大量塑料手机壳、塑料托盘、塑料筐等可燃物质,爆燃发生后,火势迅速蔓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一是干燥炉设备区内有易燃清洗剂、 MS210手机壳、塑料托盘、塑料筐等大量可燃物质,爆燃发生后,火势蔓延迅速,且释放出大量有毒烟气。二是干 362燥炉设备区空间狭小,只有一个出入口;且发生爆燃的北侧临时工作台靠近出入口,阻挡了作业人员的逃生路线。三是进元公司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
5、知识和能力。(二)间接原因1.进元公司消防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1)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混乱,未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3 号车间 2011 年重建工程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未经消防部门备案和验收等多项违法行为。(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再
6、教育;在采取新材料、新工艺前未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依法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安全隐患;对公安消防部门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书面通知的“厂房部分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 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隐患, 以及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新改建车间,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或检查”“多处防火间距不符合规定”等问题迟迟未予以整改。2.青岛信宇化学有限公司和青岛日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清洗剂 JB-9000。事故单位使用的是由青岛信宇化学有限公司生产、青岛日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的清洗剂 JB-9000, 包装物上粘贴的标签中英韩文混杂, 标签内容与实际物料完全不符,实际物料危险性远高于标签标明物料的危险性;包装物上无生产厂家、生地址、使用说明等产品信息;生产、销售厂家均未向使用单位提供清洗剂 JB-9000 的安全技术说明书;青岛日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