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市城南新区江苏夏阳电气有限公司“12.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2 月 4 日 10 时 40 分左右,位于市城南新区盐渎路与文港路交界处北侧 200 米左右江苏夏阳电气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08 万元。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盐政规发20148 号)相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安监局会同市监委,市公安局、总工会、城建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同时,事故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并聘请建筑行业专
2、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取证分析、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及有关情况(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概况1.建设单位:恒大地产集团盐城城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位于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街道三墩社区新园路 111 号 1 幢 101 室,法定代表人王艳杰,注册资本 62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修,制冷
3、空调设备安装,园艺工程施工,商品房销售、出租服务。2.施工单位:江苏夏阳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阳电气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 16 日,位于盐城市建军东路 102 号梅苑新村 4 号商办楼幢 1101-1104 室,法定代表人路军基,注册资本 5080 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277466066X2,经营范围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光伏工程施工;通信线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电力设备开发、销售;建筑劳务分包;电力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特种作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施工。3.定
4、向钻(顶管)施工承包人:吴杰荣,男,44 岁,住亭湖区龙桥村八组22 号,公民身份号码:320924197307024856。(二)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盐城恒大聚亨景园 02 地块外部线路工程,是盐城恒大帝景项目首期永久供电接入工程,由 110KV 紫薇变不同母线新出 2 回 10KV 线路至 H1、H2 前置环网柜,由 110KV 文开变新出 1 回 10KV 线路至 H3 前置环网柜,含上述范围内的环网柜、分支箱、电力排管及电缆(甲供) 、顶管、设备基础、电缆沟盖板、电缆支架、防火封堵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接线、验收合格并送电。2.许可手续办理情况。2017 年 6 月 19
5、 日,恒大地产公司向盐城市规划局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320901201750190) 。2017 年 11月 29 日恒大地产公司分别向盐城市城建局和盐城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申请取得盐城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 城南新区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申请挖掘地点分别位于:开发大道西侧、新都路至聚亨路人行道;新都路北(邮政局东) 、新都路与文港路西、文港路与盐渎路。3.工程发包及施工情况。2017 年 9 月,恒大地产公司根据供电部门规定施工单位名录库,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盐城恒大帝景项目首期永久供电接入工程邀标,经过综合比价、谈判后,确认由夏阳电气公司中标该工程,合同总价 3581043.
6、97 元,但截至事发当日双方未签订正式施工合同。2017 年11 月初,夏阳电气公司将该工程定向钻(顶管)施工分包给吴杰荣组织施工,双方口头约定工程单价为 105 元/米,总造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未签订书面分包合同。2017 年 11 月 28 日,吴杰荣组织设备进场,2017 年 12 月 1 日,正式开始顶管施工,随后因未设置围挡、道路污染等问题被城南新区房屋征收与城市管理局文港路中队责令停工。经整改,吴杰荣安排施工人员于 2017 年12 月 4 日恢复施工。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2017 年 12 月 4 日下午,钻孔作业人员在完成钻孔导向定位作业后,进行首次回扩作业。吴锦东一人在钻杆出口外完成钻头更换,用对讲机通知钻机作业人员姜金龙进行回扩,其独自在出口处进行钻杆对接安装作业,在钻头回扩作业 60 米左右时,吴锦东衣服不慎被钻杆缠绕,钻机操作人员因距离较远,且中间存在作业围栏遮挡,未能及时察觉,致使吴锦东被自身衣物绞挤、并碰撞钻杆金属支架而导致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拨打 110 报警电话和 120 急救电话,随后吴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