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市“9.4” 重大交通事故2005 年 9 月 4 日,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大连项目部在大连市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7 万元。1事故经过2005 年 9 月 4 日 20:20 左右,任某(元和公司副经理)同妻子、孩子约张某(大连项目部经营科副科长) 、郝某(大连项目部财务科科长) 、李某(大连项目部豫 E?10146 小型客车司机)等 8 人,在距项目部营地 1km 处风味酒家吃饭。期间任某、李某、张某、郝某 4 人分喝茅台迎宾酒(白酒、500mm 装)2 瓶,随后又分别喝生扎啤酒 1 杯。22:00 许,李某、张某、郝某同其他人分手, 在李某住处(个人租
2、住房) 逗留了 10 分钟左右。 23:00左右张某、郝某又在公寓楼下小卖部买了 4 瓶饮料后,离开了项目部营地住处。9 月 5 日 6:00 多,项目部发现小型客车不在停车场,同时张某、郝某、李某未来上班,即开始寻查。7:50 左右,项目部接当地交警电话,称 9 月4 日 24:00 左右接到报警,在滨海路北大桥东侧停车场附近悬崖下发现有坠海车辆、一具死尸及郝某身份证、某石化分公司入场证。接警后交警部门当即封闭事故路段,组织抢救打捞工作,并于 9 月 5 日 10:00 左右将事故车辆打捞出海,发现死尸一具被严重撞击变形的前面板夹紧在驾驶员位置,副驾驶员位置下面皮鞋一双。经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相
3、关人员辨认:事故车辆为项目部小型客车;被发现的第一具死尸为张某;驾驶员位置死尸为郝某,副驾驶位置皮鞋为事故车辆司机李某所穿,证明李某失踪, 11月 2 日接当地警方通知,打捞无名死尸经鉴定是李某。当地交警调查证实事故发生(坠入海中)的时间为:2005 年 9 月 4 日 23:45 左右。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取证和死者所处集团、车辆及现场损坏情况,确认郝某无证驾驶且对车辆不熟悉,酒后驾驶思维迟钝,事故发生时没有刹车,连续冲上 2 个 150mm 高度的台阶、一棵绿化灌木及一根 200mm200mm 大理石护栏立柱和 2 档护栏坠入海中。事故现场进入处为慢坡缓弯双向 2 车道,道
4、路状况优良,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良好;事故发生点为滨海路北大桥东侧停车场,宽阔平坦,无障碍物;事故现场及附近 50m 内无任何刹车痕迹。事故车辆打捞出水的原始状态为:点火开关在点火位置,档位在 2 档位置。坠海地点的悬崖高度约 68m,中间地带有多处突出岩石。根据车辆受损状况,确认为前保险杠为第一次撞击位置,撞击在悬崖护栏立柱上;左前侧为第二撞击位置,撞在悬崖突出部位岩石上,然后形成侧滚,使左后侧发生第三次撞击,车辆后部接触水面,车辆后厢门凹陷坠入海中。张某在坠落过程中摔出,造成脑部严重受伤死亡。郝某夹在驾驶员位置沉入海中死亡。(2)间接原因根据郝某死于驾驶员位置,确认事故为郝某驾驶的车辆。郝
5、某无驾驶证,无驾驶机动车辆经历,但了解机动车辆操作部位的基本性能,有驾驶机动车辆欲望。三人夜间酒后私自出车。驾驶人员李某将车辆交给无证酗酒的管理人员郝某驾驶造成的事故。(3)管理原因项目部对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交通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一定漏洞,从而使得驾驶人员能够不经批准就擅自使用车辆。第二分公司作为该公司的排出机构,对区域所管大连项目部实施监控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事故暴露出在安全监管工作上特别是在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没有得到认真执行。3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1)事故教训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
6、提高,尤其是对交通安全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在项目管理上还存在漏洞,安全管理的一些具体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所有员工、所有岗位上还存在差距。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2)防范措施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重申车辆管理规定,并立即对小型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排查。组织对全体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学习教育, 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 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完善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必须实行出车任务单和收车后“三交一封”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坚决杜绝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酒后、无证驾车的现象发生。组织落实和执行人员外出管理制度,按“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引导员工的工余活动,投入资金建立完备的职工之家,使员工工余有所乐有所娱,杜绝私出、酗酒现象,明确规定员工 23:00 后必须入寝休息,并实施每天报告检查制度。深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