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货车乘客坠地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一、事故简要情况2009 年 03 月 10 日 08 时 40 分, 驾驶人杨某驾驶粤 T/W70*号轻型货车 (车厢内载施工人员卢某、莫某,车厢右后门打开)从神湾定溪沿 S365 线往麻斗方向给路边花基卸载肥料,途经 S365 线:4KM+800M 路段处,车辆从非机动车道驶出机动车道过程,莫某从车上坠下,事故造成莫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 03 月 15 日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杨某驾驶机动车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且货运机动车需附载作业人员时,没有设置保护安全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是导致此事故的全部过错;无证据证明莫某有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杨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莫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三、相关法条摘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