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 南 省 新 田 县 湘 运 公 司 “123” 交 通 事 故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89 年 12 月 3 日 3 时左右,湖南省新田县湘运公司的一辆汽车在双峰县境内公路上翻下悬崖,车上 36 人,当场死亡 27 人、重伤 6 人,轻伤 3 人,直接经济损失达 300000 多元。这是一次特大交通事故。12 月 3 日上午 9 时,这辆照例由新田县开往永州市的班车已上完乘客,司机王某不是正点发车上路,而是将车开至一位朋友处,帮朋友“捎带”一吨多煤去永州。当尘土飞扬的煤炭往坐满乘客的客车上搬运时,引起了乘客的强烈不满,一致指责司机这种人货混载的违章行为。王某不但不接受批评、反而与乘客强词夺理
2、地争吵起来。在 36 名乘客中,唯有一名 30 多岁的青年一声未吭,象局外人一样。面对司机这种严重的违章行为,他不但不给予批评、制止,反而帮着装煤。后来人们得知,他是新田客运分公司的经理,正好出差去永州,上了这趟车。如果他当时出面制止了司机的违章,也许乘客都能平平安安到达目的地。10 时左右,装完煤炭,客车在乘客责骂埋怨声中开出了新田城关。不知是司机挨了骂窝着火,还是为了正点赶到站,一路上车速飞快。15 时左右,车行至双峰县尚仁里乡大平村路段。面对高山陡坡急弯,王某仍以四档下坡行驶。车到老虎口急弯陡坡处,他手忙脚乱,急换三档,但换不进,车以空档急速下冲。此时,王某更是临危错乱,用力踩死刹车,致
3、使方向盘不动,客车直冲悬崖,坠入 196 米深的山谷,车上人员不死即伤,车辆粉碎性摔毁。那位纵容司机违章的公司经理李某也随车遇难。事后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大恶性责任事故。二、事故原因分析1领导忽视安全。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司机违章,客运公司领导对客运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检查严重失职。2违章超速行驶。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行经陡坡急弯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小时,而王某在半径 l0 米的急弯地却以40 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遇险情后,措手不及。3由于人货混装,一方面加重了车辆荷载,另一方面当车辆坠下山崖时,飞扬的煤炭迷住了乘客的眼睛,妨碍了他们的逃生,加重了伤亡。4违章行驶转弯。按照有关规定和交通安全常规,机动车在急转处左转弯时应紧靠道路左侧转大弯。该车却偏左转小弯,致使弯道半径过小,无法转弯,双重违反操作规程和陡坡弯道行车的交通法规。5司机应急措施不当。司机虽在距道外侧边沿 30 米以前采取了制动,但又马上放松制动去抢档,以致车辆越滑越快,当滑行 186 米时刹车又踩得过死, 方向盘打不动, 最终控制不住车辆翻下悬崖造成车毁人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