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明矿“2005.1.5”跑车事故2005 年 1 月 5 日白班,大明矿掘进队 105 班班长张于 13 时 40 分安排下料组长付带领 5 名工人在-410 西翼东 12 层回风中巷运料车。14 时 30 分左右,付发现回风中巷 11.4 绞车无电,且轨道坡度为千分之十三的情况下,安排王、李、管和他本人一起从距下部料场 200 米的回风道双道处人力放车,放车方式是:两人在装锚杆的叉车的两侧推车,王和付在车后部防止跑车使用皮条拽车。在放第一车前付安排陈同高从双道处把第二台料车推到 11.4 绞车平巷处,等待付等人回来后一起放车,陈、高将车推到 11.4 绞车后部时,因两人未采取防跑车措施,造
2、成跑车。此时,付等四人已将车下放至距下部料场 30 余米处,正在同付一起拽车的王突然发现第二台车跑下,立即跳到胶带输送机上,并大声呼喊示警,两名推车工管、 李听到喊声后躲开, 而在王下方拽皮绳的付躲闪不及,被车撞倒,后脑部摔在铁道上,胸部被车挤伤。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做了汇报,矿调度当即安排救护队和保健站医生赶赴现场进行抢救,但因其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组长付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 362 条第 3 款的规定,在坡度大于千分之七的巷道内违章推车,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2、陈和高在没有设置预停车位防跑车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推车,致使车辆越过轨道变坡
3、点,造成跑车,是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3、掘进队 105 班班长张安排工作不当,违反规定安排人员作业时措施不到位,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重要原因。4、业务科室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巷道底鼓轨道不标准坡度不一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基本原因。防范措施:1、加强两小运输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坡度大于千分之七的巷道严禁人力推车。2、认真落实科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工作时必须保证措施到位,管理到位。3、施工单位增强责任心,在巷道底鼓变形修复拉底过程中必须保持轨道平、稳、直。4、加强对班组长的管理和考核,提高班组长的安全指挥能力和现场管理水平。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和操作水平,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