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6.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6 月 18 日 12 时 58 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大石湖收费站路段(往佛山、清远方向)发生一起 7 车碰撞、4 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6 月 22 日,省安委办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以及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定 (穗府办20135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总工会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派人参
2、加的广州市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6.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的措施。调查认定,广州市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6.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的经过。图 1 车辆碰撞前位置图2016 年 06 月 17 日下午, 宋化峰驾驶闽 AM090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A3260 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福建省宁德市太姥山镇
3、搭载一批布料出发,准备运往广州市花都区。途径沈海高速(G15)转广河高速再转广州绕城高速。途中宋化峰和李刚两名驾驶员轮换了两次驾驶该车。6 月 18 日早上在广河高速公路一服务区,换由李刚驾驶。18 日 12 时 58 分, 李刚驾驶闽 AM090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 A3260 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广州绕城高速公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太和出口路段(西行 13.3 公里处) 。当经过太和出口匝道后,李刚发现车前方一百多米路段开始堵车就降了一点速度,见第一车道(从中心护栏往右数起)还可以缓慢行驶,李刚就松开刹车,变第一车道行驶。在距前车 20 至 30 米时,发现第一车道车辆也停下来了, 李
4、刚立即刹车但是没刹停, 就往左打方向,想刮擦左侧中心护栏把车停下。 但最后还是没刹停, 车头碰撞前方同车道、由刘国安驾驶的粤 AH168L 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该车被撞往第二车道)后,闽 AM090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再碰撞第一车道内由江文洪驾驶的粤BBL895 号小型轿车车尾,致粤 BBL895 号小型轿车被撞冲前,遇杨再伟驾驶的渝 H05303 号大型普通客车、陈什胜驾驶的粤 RWP987 号小型普通客车、魏雁华驾驶的粤 BD83K8 号小型轿车、张金兵驾驶的粤 A3715R 临时号牌中型普通客车在前方同车道依次行驶,结果粤 BBL895 号小型轿车、渝H05303 号大型普通客车、粤 R
5、WP987 号小型普通客车、粤 BD83K8 号小型轿车、粤 A3715R 临时号牌中型普通客车依次发生碰撞。(二)事故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北二环高速公路西行 13.3 公里路段。 该路段中央有波纹板及绿化带分隔(见图 2) ,沥青路面完好,路面干燥(见图 3) 。路段交通信号方式为标志标线,自公路中央护栏起依次为第一车道、第二车道、第三车道、应急救援车道,最高限速为 100 公里/小时。该事故点路段标志标线清晰,交通设施未被遮挡,事故发生路段在道路路段右侧护栏设置了出口指示标志和公安监控设备,事故路段前方设置了龙门架,分道限速指示牌提醒司机安全驾驶(见图 4) 。三条行车道上设置了指路文字
6、标识。事故路段类型为平直路段,交通设施完善。事故发生前,前方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致使同向 3 条车道行驶缓慢。图 2 事发前路况H:618现场照片DSCN0741.JPG图 3 事发路段路面情况D:桌面IMG_1407.JPG图 4 事发路段指示标志情况(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此次事故造成粤 BBL895 号小型轿车驾驶员江文洪及其车上乘客刘伟杰、江文静、黄意娣四人当场死亡,七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13.5 万元。二、事故直接原因市公安交警部门 6 月 24 日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穗公交高二认字2016第 440192201600017-01 号) ,事故调查组对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作进一步调查,经过调查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分析如下:李刚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且货物超载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