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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16”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61097 上传时间:2022-07-2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8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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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16”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7 月 16 日 14 时 10 分许,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盘锦市科技大街西段从西至东 300 米处进行道路维修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导致 1 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双台子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委、区住建局、区交通管理总站、区交警大队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

2、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耕公司) ,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0122415458D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辽)JZ 安许证字2005 002412-1/5,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D121095918 注册资金 1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市政公用工程等等。营业期限从 1996 年 04月 1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地址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

3、城郊乡宋家村。二、事故经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情况(一)事故简要经过2018 年 7 月 16 日早 7:00,东耕公司在科技大街西段从西至东 300 米处进行路面维修施工作业。 14时10分许, 司机刘志忠驾驶车牌号为辽GD1557的拉料自卸车自东向西倒车时,司机刘志忠感觉车撞到异物后下车查看,发现摊铺工人毕梧春被右后轮碾压腹部致死。 (二)事故现场勘察情况事故现场位于盘锦市科技大街西段从西至东 300 米处,路中间,死者毕梧春头朝向南,距离带状条石 6.9 米,脚朝北,趴在地上。(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报告情况事故发生后,东耕公司工程部部长赵传付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并采取措施保

4、护现场,120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毕梧春进行查看,确认其死亡。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勘验后,将肇事司机刘志忠带回询问。事故发生后向安监局上报了此次情况。(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死者毕梧春,男,汉族,身份证:152224196804061516,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东社尔基镇保安村人,生前租房居于盘锦市双台子区老物资局家属楼2 单元 102。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100 万元(人民币) 。(五)事故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东耕公司组织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家属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目前,相关抚恤和赔偿工作已经完成,家属情绪稳定。三、事故直接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一)有关因素排除情况事故发生后

5、,兴隆台区交警与兴隆台区派出所进行沟通后,兴隆台区派出所将肇事司机刘志忠带回询问、调查,确认排除刑事案件因素。(二)事故性质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死亡 1 人的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直接原因认定情况死者毕梧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危险因素的预判,在运输车辆向后倒车时在车辆后方,不知躲避,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司机刘志忠瞭望不足,没及时发现死者毕梧春出现在车辆后方,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四)事故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东耕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施工作业的危险因素分析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缺乏对员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四、对有关人员、单位的责任认定

6、和处理建议(一)事故单位东耕公司安全生产主任职责落实不到位,岗位安全作业标准执行不严,现场危险因素分析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对公司处二十一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二)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1.毕梧春,摊铺工人。安全意识不强,对危险缺乏预判,在运输车辆向后倒车时在车辆后方,不知躲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2.刘志忠,运输车辆司机。由于瞭望不足,引发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调离工作岗位。3.赵传付,现任东耕公司工程部部长,负责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未认真开展岗前教育,对现场危险因素分析不细致、不全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东耕公司将其调离工作岗位。4.崔植,东耕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本单位施工作业时安全生产现场危险因素分析和教育培训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管理不够严格,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以上一年度收入的 30%罚款。五、事故主要教训和防范措施建议1.东耕公司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堵塞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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