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同蒲线 42203 次脱轨一般 B 类事故1.事故概况2015 年 7 月 21 日 4:43 分,侯马北机务段司机王树盛、副操司机赵晓平值乘 DF8B-5561 号机车,担当 42203 次牵引任务(14 辆、总重 1254 吨、计长 17.3) ,辛置站 5 道开车后机车右侧第 1 轮和机后第 5 位车辆右侧第 1轮脱轨,4:45 分停于站内 K564+310 处(24 号道岔处) ,不影响正线。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B4 类事故。2.事故原因脱轨点前线路存在线路几何尺寸超限,轨道结构强度不足,列车通过该段曲线时,在横向力作用下,轨距扩大,钢轨外倾,导致机车第一轮对右侧车轮、机后第 5 位车
2、辆第一轮对右侧车轮落于曲下股钢轨内侧。3.事故责任侯马北工务段全部责任。4.事故教训一是日常检查流于形式,线路设备失检失修严重。辛置线路工区线路设备检查记录中均没有线路几何尺寸超限的问题,与设备现状不符,侯马北工务段干部在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设备病害没有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站专线质量不重视。查阅辛置工区干部下现场记录发现,6 月 1 日至7 月 20 日侯马北工务段各级干部检查 19 次,发现正线设备问题比例明显高于站专线,说明各级干部普遍存在“重正线、轻站专线”的思想。三是上级规章制度细化不及时。2014 年 1 月 24 日太原铁路局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办法 (太铁工 2014 71 号) 正式下发执行, 但侯马北工务段直到 2015年 2 月 7 日才制定下发侯马北工务段普速线路维修管理细则 (侯工办线201595 号) ,致使铁路局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工务段和车间长达 1年多的时间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存在工务设备检修管理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