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德承钢正桥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10 月 30 日 13 时 45 分许, 承德承钢正桥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黄杖子钙灰厂 3、4#生产线发生火灾,导致正在皮带廊选灰平台上作业的 7 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490 余万元。火灾发生后,承德县委、县政府和市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在外地开会的郑雪碧书记接报后,立即电话要求:承德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搜救被困人员,尽最大努力救治伤者,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举一反三,严防发生类似重大火灾事故。市长赵风楼、市委政法委书记阮树平立
2、即带领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在查看灾情后,风楼市长现场主持召开会议,就抢险、调查、善后以及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明确要求和部署。在外地出差的李维副市长打电话对救援抢险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省政府张杰辉副省长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承德市迅速组织力量搜救被困人员,进一步核实伤亡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妥处善后,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安监局刘宝玲局长做出批示,并委派省安监局纪检书记赵长进带领相关人员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及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各级领导的批示要求,10 月 30 日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监察、公安、工会、消防等部门组成的承德承
3、钢正桥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组, 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分 5 条线全面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责任单位、生产及项目建设概况(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事故责任单位承德承钢正桥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前身为承德县正桥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12 月 14 日,2012 年 1 月由承钢投资控股 51% , 公海波占股 49%, 更名为承德承钢正桥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 企业法人代表、 董事长公海波, 总经理祈海龙 (承钢选派, 于 2013年 9 月到位履职,但公司董事会未正式任命) ,注册资本 1 亿元,是承德地区冶金工业灰最大的生产基地。公司下属企业 3 家,即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山咀镁灰厂。现有职工 310 人。经营范围:白云岩加工、销售。分支经营:白云岩、石灰石开采、销售;石灰岩加工、销售。事故单位黄杖子钙灰厂位于承德市承德县甲山镇黄杖子村,厂长邓建华。占地面积 36.3 亩,职工 222 人,
5、有四条钙灰生产线 20 座立窑,1#线和 2#线各 4 座立窑,3#和 4#线各 6 座立窑,均为国家 05 型节能环保机械立窑(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 ,设计年产 70 万吨,日产 2000 吨,现实际控制日产量为 1400 吨,其中 4#生产线 15#立窑日产量 70 吨。该厂 3#生产线 2009 年 3 月份投产,包括成品料仓、皮带通廊及通廊维护,4#生产线于 2010 年 12 月份投产。4#生产线共有 15-20#6 座立窑,发生事故时,处于生产状态。(二)生产线工艺概况。冶金石灰生产工艺为:装载机将合格的原燃料分别装入石灰石仓和煤炭仓,然后通过输送皮带运至各自料仓。由天车工先把石
6、灰石放置在立窑顶内部,煤炭由天车集中运至窑顶平台,布料工用推车将煤炭放置在立窑顶内部,均匀的分层布置,完成炉内布料。炉料靠自重缓慢向下运动,相继通过预热带、锻烧带、冷却带。炉料在下降过程中与上升气流进行热交换煅烧,当全过程完成时,也被助燃空气冷却降温至 40-60,然后由出灰机将成品灰块推至小料斗,打风工将小料斗及漏斗仓气动闸板打开后,成品灰块滑至漏斗仓中,垂直落至窑下小皮带上,通过窑下小皮带转运至1#水平皮带,1#水平皮带将成品灰块运至 2#倾角皮带,由选灰工进行选灰后,转运至成品料仓内 3#皮带(卸料小车) ,卸入成品料仓。(三)黄杖子钙灰厂项目建设概况。黄杖子钙灰厂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70 万吨冶金工业钙灰项目。规模:3000 平米(包括办公室、料仓和车间) 。1、2#线 2007 年建成投产,3#线2009 年底建成投产,4#线 2010 年建成投产。该项目无设计,无监理单位,未进行消防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未履行备案手续。后补皮带廊设计用于合资时资产评估,未依据其建设施工。后补施工许可证,未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上报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