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丙类厂房建筑防火案例分析一、情景描述某木器厂房,共 2 层,采用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每层划分一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均为 4000 ,共设置四部不靠外墙的净宽度均为 1.10m 的防烟楼梯间。厂房总平面布局及周边厂房的相关信息见图 1-1-1。该厂房首层东侧设有建筑面积 500 的独立办公、休息区,采用耐火极限 2.50h 的防火隔墙、1.00h 的楼板和乙级防火门与车间分隔,并设有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首层西南侧设有建筑面积 50 的中间仓库,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 1.50h 的楼板与车间分隔,储存油漆、稀释剂(主要成分均为甲苯和二甲苯) ;首层南侧设有建筑面积 150 且采用封闭喷
2、漆工艺的油漆间;二层设有四个车间,车间之间通过净宽度均为 1.40m 的内走道分隔,疏散走道隔墙的耐火极限均为 0.50h;除首层外门净宽度均为 1.20m 外,其他门的净宽度均为 0.90m;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均不大于 40m。该厂房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消防设施及器材。 图 1-1-1建筑总平面图二、案例说明本案例涉主要分析下列防火内容: (一)厂房和仓库分类。 (二)厂房耐火等级。 (三)防火间距。 (四)消防车道。 (五)丙类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及中间仓库布置。(六)构造防火。 (七)防火分区。 (八)安全疏散。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一)厂房和仓库分类根据建
3、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情景描述中的各厂房和仓库的分类见表 1-1-1。厂房和仓库分类表 1-1-1厂房(仓库)名称建筑概况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按建筑层数和高度分类木器厂房2层10m生产中使用可燃固体丙类多层厂房电子厂房2层10m生产中使用可燃固体丙类多层厂房面粉碾磨厂房6层25m生产中产生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乙类高层厂房酚醛泡沫塑料加工厂房3层12m常温下使用和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热压成型生产丁类多层厂房食用油仓库5层20m储存闪点大于 60的液体丙类 1 项多层仓库(二)厂房耐火等级该木器厂房采用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根据建筑设计
4、防火规范的规定,其耐火等级应为三级。 (三)防火间距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木器厂房与面粉碾磨厂房、食用油仓库、电子厂房及酚醛泡沫塑料加工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 15m、12m、12m 及 14m。 (四)消防车道该木器厂房的占地面积大于 3000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 3%。 消防车道与厂房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
5、2m12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m18m。消防车道路面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五)丙类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及中间仓库布置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木器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时,其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 的不燃烧体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中间仓库储量不宜超过 1 昼夜的需要量并应靠外墙布置,还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
6、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六)构造防火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附设在该木器厂房内的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除消防水泵房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外,其他隔墙上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七)防火分区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木器厂房地上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不应大于 2000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 1 倍;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 倍计算。 (八)安全疏散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木器厂房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且应分散布置,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该厂房内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1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40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0.90m;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该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