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讲解了2022年1月起施行的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对原法律条款的修改与新增条款。该法明确了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并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法律进一步规范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及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的要求,重点报告预算执行及其绩效审计情况以及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同时,法律确保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证,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的目标,并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保密义务。此外,法律还增加了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公共资金的审计监
2、督范围,明确审计机关可以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风险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或通报。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最后,强化了审计机关获取数据资料的权利,特别是电子数据,并且确立了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应当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向审计机关开放的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它为这些主体提供了关于如何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具体指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财务会计资料、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此法,旨在保障国家财政金融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