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隐患对应依据整改按照这个清单来》讲解了仓库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涵盖了储存安全、电气安全、库房消防等安全以及其他安全四个方面。在储存安全方面,文件强调了甲、乙类物品及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与丙类仓库混存,且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柱、梁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高架库内堆放应符合设计要求,堆垛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此外,货物堆垛应下重上轻、下大上小,规则平整,仓库应设置限高线,库房内货架结合处需固定牢固。在电气安全方面,文件指出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措施;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配电箱;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米的防火间距;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禁止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仓库电器设备周围和架空线路下方严禁堆放物品;电动叉车及储电池严禁在仓库内充电。在库房消防等安全方面,文件规定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仓储门口必须张贴禁烟警告标识,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需办理动火证;仓库应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严禁堵塞圈占;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高架库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生产车间与丙类仓库应用实体墙隔开,设有仓库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仓储外围严禁搭建影响消防救援的铁皮棚,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仓库应设置消防栓和至少两个安全出口,丙类仓库不应设有办公室,确需设置的应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直通室外的防火门应安装乙级及以上防火门,特定条件下的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仓库管道穿墙缝隙、孔洞须做好防火填塞。在其他安全方面,文件要求仓库内机动叉车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控制车速,进出仓库大门的叉车最高行驶速度为5公里/小时,库房内工作人员建议穿反光背心;高处作业须经审批并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使用木梯;装卸平台区,若人员在高于2米以上的货车上进行装卸作业,应设置防坠落安全绳;库房防火防爆应符合特定要求,库房外灭火的砂、铲、桶等应齐全,库内使用防爆型电气,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装设火星熄灭器;仓库熏蒸杀虫作业区域应设立有毒警示标志,投药完毕后应在密封袋。
《仓库安全隐患对应依据整改按照这个清单来》适用于各类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操作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该文档详细列出了仓库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旨在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执行仓库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仓库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仓库的安全运营。适用于化工、食品、医药、物流、制造等行业中的仓库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