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清市“3.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8年3月10日发生在福清市龙田镇龙达路路段的一起公交车碰撞摩托车及行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联合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福清市政府等单位成立,并邀请市监委和市检察院参与。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报告指出,闽AZ9117号大型普通客车转向性能和行车制动性能合格,事故发生时未超载。根据司法鉴定,该车与摩托车碰撞时速度为23km/h,与行道树碰撞时速度为39km/h。闽A6977T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转向性能
2、和行车制动性能也合格,无牌号二轮电动车同样符合机动车标准。事故中,公交车驾驶员王萃宇无伤害,摩托车驾驶员陈天法、电动车驾驶人薛细妹和乘客陈幸死亡,行人王伙命受伤。事故地点位于龙绣路与龙光路交叉路口,未设置交通信号灯控制,且缺乏交通标志和标线,机非混行。福清市公共交通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登记所有人,其车辆管理和安全措施成为调查的重点。福清市“3.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交企业及相关执法机构。此报告不仅为相关单位提供了详细的事故背景、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还提出了针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特别是对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该报告提供了宝贵的案例研究和改进方向。通过分析事故原因和暴露的问题,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措施,加强驾驶员培训和车辆维护,确保公共交通安全运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