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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4.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01827 上传时间:2022-12-2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5.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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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福清市“4.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4 月 4 日 15 时 30 分,在福清市新厝镇棉亭岭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 3 人死亡、1 人受伤。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6142 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授权市安监局牵头调查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函(榕政办函200765 号)的有关规定,4 月 5 日,由市安监局牵头市交通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福清市政府等单位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福清市“4.4”较大

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通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邀请福州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过程得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支持协助。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闽 BGB630 小型普通客车,车辆登记所有人:王林清,登记住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赤港西港巷 4 号楼 203室

3、,检验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机动车强制险、商业险均投保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至 2017年 12 月 21 日。根据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报告书(福建行健司鉴所2017车性能鉴字第 A090401 号)和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报告书(福建行健司鉴所2017车速度鉴字第 A090121 号)检验结果:闽 BGB630 小型普通客车转向系和制动系的技术性能合格有效,事故发生时该车车速约为 51km/h。该车核载 5 人,事故时乘坐 5 人。2、沪 DJ7252 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登记所有人:上海浩发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光大路 515

4、号 6 幢 103 室,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1 月,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7 月,机动车强制险、商业险均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有效期至 2018 年 1月 13 日。沪 HF187 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辆登记所有人:上海浩发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光大路 515号 6 幢 103 室,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至 2017 年 10 月,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根据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报告书(福建行健司鉴所 2017 车性能鉴字第 A090401 号)检验结果:沪 DJ7252(沪 HF187 挂)号重型

5、集装箱牵引半挂车转向系和制动系的技术性能合格有效。沪 DJ7252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沪 HF187 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核定载质量 30480kg,实际载质量 27885kg,未超载。(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1.王林清,闽 BGB630 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土家族,1982 年 3 月 17 日出生,户籍登记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市盛家坝乡车蓼坝村灯草池组 8 号,准驾车型:C1D,有效期限:2016 年 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在事故中无伤害。2、李文军,沪 DJ7252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沪 HF187 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男,汉族,1983 年 5 月

6、3 日出生,户籍登记所在地:安徽省利辛县阚疃镇吕台村李庄第 52 户,准驾车型:A2,有效期限: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22 日。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件号:3416010020208020651,证件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2 日。在事故中无伤害。(三)事故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 324 国道(福昆线)71KM+400M(福清市新厝镇棉亭岭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属下坡弯道路段,该路段为水泥路面,路面干燥完好,中央设有隔离护栏,双向各有两条机动车道,道路两侧各设有一条非机动车道,该事故路段设有“陡坡弯道路段、车辆减速慢行”、“道路施工、车辆减速慢行”“临时限速 20 公里”等警示标识。(四)事故相关单位及当事人情况1、相关单位情况上海浩发物流有限公司,肇事车辆沪 DJ7252 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沪 HF187 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辆登记所有人。公司注册号:31022600097675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光大路 515 号 6 幢 103 室,法定代表人:李家榕,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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