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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11.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01891 上传时间:2022-12-2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3.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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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淮南市“11.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1 月 28 日 21 时 15 分,在淮南市谢家集区 X027 朱集村金太阳幼儿园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2人当场死亡,2 人抢救无效死亡,2 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有关规定,淮南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程小平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

2、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 年 11 月 28 日 21 时 15 分,黄昌中邀周灿强、王丙永、朱宏喜、陈涛涛、陈修刚等朋友共六人,在淮南市谢家集区孙庙乡好再来饭馆聚餐,期间六人均饮酒,共喝了 2 瓶白酒、9 瓶啤酒。饭后驾驶苏 CZQ595 号小型普通客车沿 X027 杨孙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朱集村金太阳幼儿园路段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后撞击到道路西侧警示牌、路灯杆、电线杆,造成车内人员黄昌中、周灿强 2 人当场死亡,王丙永、朱宏喜 2 人经抢救无效于

3、当日死亡。陈涛涛、陈修刚 2 人受伤(暂无生命危险),车辆受损。(二)救援情况接警后,省交警总队、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家集交警大队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施救,指导现场勘察、人员伤亡情况调查及善后等相关工作。二、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人员伤亡情况黄昌中,男,身份证号码 32032319*1810,车主、驾驶员,户籍地为江苏徐州铜山县,C1M 机动车驾驶证,2012 年4 月 23 日初次领证。血液内酒精含量为 282mg/100ml。当场死亡。周灿强,男,身份证号码 41032919*553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河南伊川县人,血液内酒精含量 233.6mg/100ml。当场死亡。朱

4、宏喜,男,身份证号码 32032319*1835,江苏铜山县人,持有 B2 机动车驾驶证,2012 年 7 月 20 日初次领证,血液内酒精含量为 57.1mg/100ml。抢救无效死亡。王丙永,男,身份证号码 34012119*1314,安徽淮南杨公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血液内酒精含量 46.8mg/100ml。抢救无效死亡。陈修刚,男,身份证号码 32032319*1836,江苏铜山县人,原机动车驾驶证 C4D 证,已注销,血液内酒精含量321mg/100ml。现在淮南东方医院住院治疗。陈涛涛,男,身份证号码 32032319*1899,江苏铜山县人,持有 C1 机动车驾驶证,2009

5、年 7 月 24 日初次领证。血液内酒精含量 160mg/100ml。现在淮南东方医院住院治疗。(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苏 CZQ595 号小型普通客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报废,评估损失约为人民币 2 万元。三、车辆、道路环境和天气情况(一)车辆及保险情况1.车辆情况:苏 CZQ595 号小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黄昌中。登记住址:江苏省铜山县汉王镇黄窝村 1 队 68 号,车辆状态:正常。检验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私家车,车辆型号:EQ6390PF22Q4,车辆识别代号:LGK032K79B9L39389,发动机号:11131501。2、保险情况:苏

6、CZQ595 号小型普通客车,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5 万元,乘客险每人各 1 万元,不计免赔,交强险 12.2 万元。保险有效期至 2018 年 11月 30 日。(二)道路及环境情况现场位于 X027 杨孙公路朱集村金太阳双语幼儿园路段,该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孙庙乡方向,北往杨公镇方向,道路西侧为金太阳双语幼儿园。沥青水泥混合道路,该道路限速30km/h。道路安全设施、标识标牌齐全。(三)事故当天天气情况晴,6 至 12 摄氏度,微风。四、检验鉴定情况1、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2018车鉴字第 3154 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一)苏 CZQ595 号小型面包车的车顶前部、车身左围后部及车顶后部、后背门的左下部与路边警示牌、路灯杆和电线杆发生过碰撞。(二)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的苏 CZQ595 号小型面包车在向路西侧侧滑后,倒伏滑移过程中,车顶前部及尾部与警示牌杆和路灯杆发生碰撞后,车顶后部左侧及车身左围后部又与电线杆发生碰撞。(三)苏 CZQ595 号小型面包车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为91km/h94km/h。(四)苏 CZQ595 号小型面包车前照灯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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