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南市“8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08 月 18 日 00 时 50 分许,淮南市孔店乡贾庄村路段(烟汕线 955km+700m)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 人死亡、1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稳妥处理善后事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王彤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大通区人民政府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
2、检察院和蚌埠市安监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和直接责任认定的基础上,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人及乘坐人情况1、王小飞,男,皖 C36442 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鲁 RU520 挂号“天翔”牌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住址:安徽省凤阳县武店镇后庄村桥北队 21 号。2、闫扬扬,男,无号牌“东风”牌自卸货车驾驶人。住址: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小岗村委会岗北组。在事故中死亡。3、王祥喜,男,无号牌小型轮式拖拉
3、机驾驶人。住址: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舜南村北山组。在事故中死亡。4、邹瑶瑶,男,皖 AJS031 号“天籁”牌小型轿车驾驶人。住址: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费郢村东三组。在事故中死亡。5、陈二虎,男,皖 AJS031 号“天籁”牌小型轿车乘坐人。住址:淮南市大通区九龙岗镇九龙岗村东拐组 109 号。在事故中死亡。6、樊棋,男,皖 AJS031 号“天籁”牌小型轿车乘坐人。住址:安徽长丰县罗塘乡樊祠村小郢东村民组。在事故中受伤。(二)事故车辆情况1、皖 C36442 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怀远县瑞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人:房化松。登记住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 3 楼。车辆投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事发后车头朝北停放在事故现场北端。2、鲁 RU520 号“天翔”牌重型自卸半挂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山东巨野鸿鑫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路 64 号。车辆投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皖 AJS031 号“天籁”牌小型轿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江胜,登记住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198 号华府骏苑 3 幢 2 单元 105 室。事发时车辆头朝北停放在最南端,危险报警闪光灯开启。4、无号牌小型轮式拖拉机。车主:王祥喜。事发时车头朝南停放在皖 AJS031 号“天籁”牌小型轿车北侧,未开启灯光。5、无号
5、牌“东风”牌自卸货车,车主:闫扬扬。事发时头朝北停放在无号牌小型轮式拖拉机北侧,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开启。(三)事故车辆单位情况怀远县瑞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 楼,法人代表年介东,注册资本 200 万元,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保险业务代理及咨询服务等。该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6日与事故车辆管理人房化松签订了车辆挂户经营协议。2016年 6 月,房化松将车卖给肇事司机王小飞,因王小飞仅支付了一半车款,故车辆尚未过户,平时由王小飞实际控制和驾驶车辆进行营运活动。(四)事发路段情况事故发生在国道烟
6、汕线 955km+700m 处,孔店乡贾庄村路段,呈南北走向,南往曹庵镇方向,北往洛河镇方向。此路段为弯道,道路南侧有 T 型路口标牌,限速为 60 公里每小时,夜间无路灯照明。此路段道路限速标识标牌较少,无监控系统及测速卡口。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处置工作(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 年 8 月 17 日晚上,闫扬扬驾驶无号牌“东风”牌自卸货车(报废车辆)前往车辆报废公司交车,途经事发现场时车辆出现故障停在路边,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开启,闫扬扬电话联系邹瑶瑶、陈二虎、樊棋等人前去帮忙修车。邹瑶瑶驾驶皖 AJS031 号“天籁”牌小型轿车带领陈、樊二人,并联系修车人王祥喜驾驶无号牌小型轮式拖拉机,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无号牌拖拉机停靠在“东风”牌自卸货车的南侧,“天籁”牌小轿车停靠在拖拉机的南侧,危险报警闪光灯开启。8 月 18 日 00 时 50 分许,王小飞驾驶皖 C36442 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鲁 RU520 挂号“天翔”牌重型自卸半挂车)沿烟汕线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烟汕线 955km+700m 时,因观察疏忽、采取措施不当,撞到停放在路上的无号牌“东风”牌自卸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