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溪县 S217 线“3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3 月 18 日 14 时 38 分,绩溪县 S217 线 34KM+720M(绩溪县长安镇倒溪村路段)处,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与小型普通客车(轿车)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4 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田扬畅,市应急局、绩溪县委、县政府等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城市人民政府成立
2、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运局、市纪委监委和绩溪县人民政府派员并邀请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证人、专家论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改进的措施建议。一、事故相关车辆、人员及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及驾驶人情况。1.皖 PTX186 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轿车)。经查,该车为非营运车辆是普通私家车,所有人为徐继红。该车注册日期:2014
3、年 10 月 30 日,初次登记日期:2014 年 10 月 30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该车核定载客 7 人,事发时实际载客 4 人。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投保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第三责任险限额为 100 万、乘坐人险 1 万*7人),保 险 单 号 分 别 为:AHEFXC5CTP18X003989K、AHEFXC5Y1418X002712S。徐继红,男,汉族,皖 PTX186 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53 岁,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旌德县三溪镇三溪村大礼堂 24 号,现居住地:安徽省
4、旌德县旌阳镇星豪电子厂宿舍,身份证号:34253019*4536,初次领证日期:2000年 3 月 9 日,持 C1D 型驾驶证,驾驶证状态正常,无记分,在事故中死亡。经检测,排除驾驶人徐继红因酒驾和毒驾导致驾驶行为失控的因素。赵开宝,男,汉族,皖 PTX186 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乘客,68 岁,家住旌德县旌阳镇浩庄行政村湾里村民组 04 号,身份证号:342530195*1314,在事故中死亡。倪正发,男,汉族,皖 PTX186 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乘客,61 岁,家住旌德县旌阳镇浩庄行政村吕家村民组湾里 23 号,身份证号:34253019*1317,在事故中死亡。倪大发,男,汉族,皖 PT
5、X186 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乘客,67 岁,家住旌德县旌阳镇浩庄行政村吕家村民组湾里 39 号,身份证号 34253019*1310,在事故中死亡。皖 J66572 重型自卸货车。车辆登记所有人为黄山永春物流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 93 号,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皖交运管许可黄字 341004205236 号,有效期:2017 年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实际车主为王观勇和汪冲两人,汪冲是车辆使用、运营和维护人。该车注册日期:2018年 11 月 29 日,初次登记日期:2018 年 11 月 29 日,检验
6、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该车整备质量 15500KG,核定载质量 15370KG,总质量 31000KG。2018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徽州区支公司投保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第三责任险限额为 100 万),2019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投保公路货物运输定期定额保险(保额 200 万,免赔 100 万),保险单号分别为:PDZA201834100000068036、PDAA201834100000058316、PVEF193401080000000001。通过侦查实验,事发时汪冲驾驶的皖 J66572 重型自卸货车实际载有 41595KG 的土方,超载约 170%,属于超限并严重超载。经绩溪县交管大队查验,皖 J66572 重型自卸货车未进行改装。汪冲,男,汉族,皖 J66572 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28 岁,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歙县徽城镇程家坞村冷水坑组 74 号,现居住地:安徽省歙县徽城镇程家坞村冷水坑组74 号,身份证号:34102119*021X。持准驾车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