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木县中鸡镇金柳香堤在建项目“1112”较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1 月 12 日 下 午 17 时左右,神木县中鸡镇金柳香堤在建项目建筑工地 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 3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李春临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建规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和神木县政府组成的 神木县中鸡镇金柳香堤在建项目“11 12”较大建筑施工事故 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责
2、任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陕西神木县智联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6 日登记设立。公司地址:神木县中鸡镇。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向荣。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资质等级:三级。事故点位于神木县中鸡镇金柳香堤在建项目小区(一期)1 号楼。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05年 12月 21日登记设立。公司地址:神木县神木镇迎宾广场商业楼。注册资本:三千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和平。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2009 年 7 月 2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 年 6 月 20 日该企业安全生产
3、许可证有效期延期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二)项目审批和招投标情况2011 年 9 月 7 日,神木县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2011 年 8 月 23 日,神木县住建局颁发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2013 年 9 月 2 日,神木县住建局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 2012 年 10 月 16 日公开招标,2013 年 3 月 20 日于神木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下发中标通知书,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三)项目合同情况2013 年 3 月 15 日,陕西神木县智联置业有限公司和 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四)项目安全监管情况2013 年 4 月 6 日,建
4、设单位神木县智联置业有限公司向神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神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多次现场检查,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于 2014 年 4月 30 日下达了安全整改通知单。(五)事故设备情况该施工升降机型号:SC160160。产品编号:2009 5027。设备代码:48601500120095027。制造单位:包头市凯捷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15002 2014。制造完成日期:2010 年 4 月 28 日。额定起重量:1.6t。(六)死亡人员情况高瑞明,男,31 岁,山西省兴县人,身份证号码:14232
5、5198309066511,系施工升降机维修工;思维维,男,29 岁,陕西省横山县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612724198512260414,系项目部技术员;王 江,男,24 岁,陕西省神木县人,身份证号码:612722199007206734,系项目部现场负责人(项目部经理王光平之子)。二、事故发生经过2014 年 11 月 12 日 下午 16 时 50 分许,维修工 高瑞明和项目部现场负责人王江、技术员思维维在维修 施工升降机时,升降机突然从七楼坠落至一楼导致发生事故,造成 2人当场死亡、1 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维修工 高瑞明将防坠器拆除,未采取其他防坠
6、措施,直接维修 施工升降机,从而导致发生事故。(二)间接原因1、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科学、缺乏针对性。(2)设备安装、检验严重违规。负责安装施工升降机的佳顺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是一个无注册公司、无专业资质、无专业维修人员的“三无”虚假公司,套用陕西建升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名义,制作虚假升降机检验报告。(3)特种设备备案和管理缺失。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产权备案证等均为虚假材料,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该公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不到位,安全教育记录不规范,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均未参加过专门安全培训。(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该公司施工 现场安全管理松散,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虽已申报停工但仍然维修施工设备,且事故发生时无现场安全管理人员。2、神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行业安全监管不力。该站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特种设备检验备案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