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1 目的 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2.1 本规定所称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装置设备的检维修及相关服务项目。相关服务项目包括工业安装、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房屋修缮、土石方开挖、基础打桩、道路维修、防腐保温、装置及设备拆除等工程。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2.2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在公司从事服务项目的外来施工队伍,包括设计方、设备制造商、施工承包商、检维修
2、承包方、工程建设承包方、工程监理承包方等。2.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外来承包商。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3 职责3.1 法律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资质的法律审查,并负责合同管理。3.2 各级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资本性支出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承包商进行服务项目施工作业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制订削减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3.3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日常检维修项目及修理费支出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承包商进行服务项目施工作业安全风险和环境因
3、素的识别与评价,制订削减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3.4 各级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及现场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5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工程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4 对承包商的资质准入和合同要求4.1 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前,由法律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与确认,不能满足资质要求的承包商不准承担服务项目。4.2 对承包商安全环保资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
4、内容: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省、市级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承包商资质等级证书应具备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作业要求,安全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符合施工质量要求;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有足够的安全环保专业管理人员;有可靠的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并提供服务项目安全环保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名单和安全环保组织机构网络图;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安全设施、急救器材、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能够满足从事服务项目的需要;安全环保业绩、技术力量、员工人数以及机械装备能够满足工程项目作业要求。施工机具、设施符合安
5、全环保规范和标准,能够达到安全施工,污染授控的要求;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4.3 由法律事务部门、服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对承包商的合法性、技术水平、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审查确认后,由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到安全环保处提交资质等级证明书(提交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现场安全环保负责人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4.4 施工过程中临时追加的项目,应按程序补签安全环保合同和补充安全环保措施后方可实行。严禁未签安全环保合同就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环保合同到期后不办理补签手续的,项目所在单位有权终止作业。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
6、环保管理规定4.5 凡未签订安全环保合同的服务项目,各级安全环保部门不予进行入厂教育,项目管理部门不得安排施工,审计监察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付款。如发现有不签安全环保合同进行施工的现象,对施工单位罚款 1000-5000 元。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5安全环保教育5.1 公司与承包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和安全环保合同,两个合同生效后,承包商到项目所在单位接受入厂安全环保教育和考试,由双方建档登记,考试成绩存档一年,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环保教育合格证方可进厂。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5.2 承包商各类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项目所在单位办理的有关证件,作业中发现无证指挥者和无证作业者,一律按违章作业处理,项目所在单位有权停止其作业。5.3 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人员发生变动时,应按本规定对变动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检维修和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6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6.1 施工承包商在从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时要严格执行生产受控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6.2 施工承包商严格遵守生产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要全面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