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金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21”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6 月 21 日 15 时左右,江苏金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对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提升泵站带切割无堵塞排污泵开展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 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470 万元。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盐政规发20148 号)相关规定要求,成立了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参加,同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
2、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谈话、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及有关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1.江苏金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以下简称金铭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900MA1MW8793T,注册地址为盐城市兴城路 128 号 1 幢119 室,法定代表人唐某,注册资本 1500 万人民币,现有职工 31 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
3、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拆除工程施工;锅炉维修;烟囱脱硫脱硝;建材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安装;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装卸服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32266251)发证日期为2020 年 7 月 8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发证机关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效期至2025 年 7 月 6 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 JZ 安许证字2021000052)发证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8日,发证机关为江苏省住房和城
4、乡建设厅,有效期至 2024年 1 月 7 日。2.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盐城热电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1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991140226888A,注册地址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江路 9 号,法定代表人于旭(原为杨晓青),注册资本 8677万人民币,现有职工 217 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力项目、可再生资源领域相关产品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应用及用电增值咨询服务;光伏电站的运行与维护;粉煤灰、煤渣及热水销售;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二)双方合同签订情况盐城热电公司与金铭公司于 20
5、21 年 11 月签订了燃料设备及设施运行外委合同(合同号:101103SC0620210268),合同约定金铭公司承包盐城热电公司燃料系统分输煤系统和灰渣及脱硫产品外运,盐城热电公司可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对金铭公司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合同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15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合同总价 714.6 万元,基于该合同的承包项目安健环管理协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签订;另有一补充协议,约定生产辅助工程按日工计算,每个日工单价按燃料设备及设施运行外委的招标结果 200 元/日,按实计算。此外,盐城热电公司与金铭公司又签订了锅炉床 清 理 及 相 关 工
6、 作 外 委 合 同(合 同 号:101103SC0620220081),基于该合同的承包项目安健环管理协议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签订。(三)事故现场勘查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江路 9 号盐城热电公司厂区内的生活污水提升泵站(以下简称污水池),事故发生地区域位置示意图见图 1。经对事故现场勘查,发生事故的污水池池口南北向长 2.1 米,东西向宽 1.3 米,池内东西向宽 1.7 米,深 5.1 米,污水池现场平面布置示意图见图 2,截面图见图 3。事故发生时,污水池内约有 0.40.5米深含有机物的污泥。2022 年 6 月 25 日 16 点 36 分,经检测,污水池内水深约 1.3米,池下 2.8 米、水面上约 1 米处,硫化氢浓度为 52.47ppm,氧含量为 20.83%,一氧化碳含量为 0.1ppm。污水池内检测点的硫化氢气体浓度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的 7.95 倍。图中:“”为事故发生地点“污水池”图 1 事故发生地区域位置示意图图 2 污水池现场平面布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