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装置设施管理制度为维护和确保公司所有生产设备上,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努力提高生产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化水平,杜绝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安全装置、安全设施、连锁装置、远程控制装置的管理。2、安全装置设施种类(1)在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下,能够检(监)测到设备异常运行的相关工艺参数、现场区域实时状态以及区域有害气体泄漏的装置设施。如:在线监测装置、CO 气体检测仪等。(2)在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下,显示相关设备工艺参数的表计等。如:压力表、温度表、速度表、负荷表等。(3)向人员提示、警示生产设备运行异常的声光报警装置设施。如:声
2、光报警仪、声光显示牌等。(4)在生产区域以及设备本体、周围加装的能够起到提醒、阻止、有效避免和防止人员误操作、误进入危险区域的防护、隔离装置设施。如:护网、栏杆、光栅等。(5)在生产设备异常运行或人员误操作情况下,能够立即切断转动设备或电源。如: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联锁停机的装置、行程限制器、速度限制器等。(6)在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发生突发故障,需立即停机或从生产系统中立即切除出的紧急装置。如:事故拉绳、事故停机紧急操作按钮、快速切断阀、UPS 电源等。(7)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够缓减、消除、减弱事故扩大的装置和设施。如:阻火器、防火门、灭火器等。(8)安装在设备、管道以及压力容器上,能够在
3、系统异常或检修时起到泄压、排空置换的装置。如:安全阀、放散阀、排空阀、爆破片等。(9)其它用来消除、预防、隔离、减弱、警示的安全装置和设施。3、职责3.1 公司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全面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完善安全装置设施,给职工配备满足安全生产的安全装置和器材,不断改进和持续提高安全装置、设施的本质安全化效能。3.2 分厂负责人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置、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组织处理力所能及的安全隐患,无法处理的隐患及时汇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组织人员处理。3.3 各生产操作岗位人员每班对本岗位设备安全装置设施和工器具日常检查和维护,当班检查出的安全装置、设施存在
4、问题,能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的尽快安排处理,无法处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及时汇报组长或公司管理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向下班人员交待清楚隐患部位数量等情况,并且记录在交接班记录当中。4、管理要求4.1 安全装置与其所属设备不可分割,应与设备管理揉合到一块进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齐全、可靠、有效的良好状态。4.2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队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内容和工作标准,安全部门应做好监督工作。4.3 各施工队必须对所管辖的安全装置、设施逐项逐件分解到人进行管理、检查、维护、修护和修复,并按规定建卡管理。4.4 对于新增设的安全装置与设施,一经投入运行,使用者必须负责管理。4.5 安全装置
5、、设施损坏后要尽快组织修复,在未修复之前岗位必须设警示标志。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该责任队负责。4.6 检修或抢修后,安全装置与设施必须及时复位,经生产单位验收后方可交工。凡未恢复安全装置与设施的设备不得交付使用。4.7 凡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与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使用。4.8 各类安全检查中,安全装置、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应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4.9 公司建立安全装置设施台帐,台帐应明确所有安全装置、设施的名称、型号、安装部位及数量,以及管理责任等。凡生产现场安全栏杆、安全阀、防护罩、报警器等均属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安全可靠。4.
6、10 公司根据安全装置、设施的使用维护、点检标准及相关要求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并传达到相关岗位。4.11 各区域所辖范围的安全装置、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和挪用。4.12 各岗位要每班对所辖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设施的点检维护,点检中发现安全装置、设施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班长,由班长汇总统一后报作业长组织整改。4.13 分厂负责人每天要对自己负责区域内的安全装置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装置设施损坏、缺失、丧失功能等情况要立即组织整改,应根据相关标准对整改后的安全装置、设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如达不到安全精度和保护要求及时向公司反映,联系厂相关部门组织整改。4.14 公司领导每周上岗检查自己负责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设施情况,发现隐患要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限、定临时防护措施,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上报和处理。4.15 现场所有的安全装置设施必须保证完好、齐全,在安全装置设施整改修复期间必须有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岗位人员培训学习。4.16 安全员发现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隐患和各种问题要每天督促班组处理,并检查临时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培训情况,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了的问题必须汇报公司相关部门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