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港区“10.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 35 分许,泉港区涂岭镇驿峰路与 324 线国道交叉路口,鲁 HBV599 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闽 CZP359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 3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安监局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016 年 11 月 2 日,省安办发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闽安委督 2016 14 号),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的规定和市领导的要求,泉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公安局、住
2、建局和总工会等单位派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有关资料、技术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福建泉州市诚固建材有限公司(鲁 HBV599 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实际所有人)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驿峰路南侧),法定代表人为曾志远。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12 日,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混凝土。(二)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1.赵*海,男,47 岁,
3、持有准驾“B2”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 2007 年 11 月 19 日,驾驶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19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为 4100479210;从业资格类型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经查,赵振海自 2015 年 12 月应聘为福建泉州市诚固建材有限公司驾驶员以来,固定驾驶鲁 HBV599 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泉港区域内运输混凝土。泉州万鸿司法鉴定中心酒精含量检测(闽万鸿司鉴2016毒检字第 0930 号)显示,赵振海血样中未检出乙醇。2.翁*健,男,15 岁,泉港区第六中学在校学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本事故闽 CZP3
4、59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泉州万鸿司法鉴定中心酒精含量检测(闽万鸿司鉴2016毒检字第 0929 号)显示,翁小健血样中未检出乙醇。(三)肇事车辆基本情况1.鲁 HBV599 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厂牌型号:福田牌BJ5252GJB-4;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宏发汽贸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福建泉州市诚固建材有限公司;核定载人数 3 人,实际载人数 1 人;总质量 25000kg,整备质量 13800kg,核定载质量 11005kg;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事故发生后,经办民警在南山地磅对该车过磅,该车毛重 14470kg。经查,该车于
5、2015 年 3月 30 日由福建泉州市诚固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志远在梁山二手车市场购买,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闽 CZP359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厂牌型号:本田牌 WH125-7;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李斌煌,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松园村人,系该案死者罗仁杨姨夫;使用性质:私用;检验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四)事故车辆技术鉴定状况1.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鲁 HBV599 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技术检验报告(闽方司鉴2016车检字第 10053 号)显示,事故时,该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正常。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鲁 HBV599 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速度鉴定报告(闽方司鉴20
6、16车速鉴字第 10056 号)显示,该车事故发生前瞬间(事故前 2.136-1.636 秒)的行驶速度约为 33km/h。2.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闽 CZP359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技术检验报告(闽方司鉴2016车检字第 10054 号)显示,事故时,该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正常。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闽 CZP359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速度鉴定报告(闽方司鉴2016车速鉴字第 10055 号)显示,该车事故发生前瞬间(事故前 1.23-0.73 秒)的行驶速度约为 77km/h。(五)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事故发生于泉港区国道 324 线 152km 处,该路段为 324 线国道与驿峰路交叉路口,路中水泥护栏设有一宽为 61.5 米的开口,路右(以泉州往福州方向定位)有一路口通往驿峰路。该交叉路口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事故时为白天,天气晴。该路段设置有最高时速为 60km/h 的限速标志。(六)国道 324 线增设交通配套设施工程概况国道 324 线增设交通配套设施工程由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组织设计施工,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厦门东昇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