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信丰县“2018.7.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安全人之家 文档编号:209796 上传时间:2023-01-1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丰县“2018.7.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信丰县“2018.7.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信丰县“2018.7.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信丰县“2018.7.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信丰县“2018.7.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信丰县“2018.7.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7 月 15 日 1 时 58 分许,在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白石村红绿灯路口路段(105 国道 2190KM+610M),发生一起轻型封闭货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普通半挂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丰县公安局及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冬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忠平获悉案情后迅速批示,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交

2、通运输局、信丰县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信丰县“2018.7.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查取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当事人基本情况1.彭安武,男,湖南省龙山县人,准驾车型“C1”,系粤 B58DB9 号轻型封闭货车驾驶人,“信丰汇芯线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在事故中当场死亡。2.刘水古,男,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准驾车型“A1A2”,系该事故中赣DE2000重型半挂牵引车/赣 DM559挂重型半挂车驾驶人。3.唐榛,男,湖南省龙山县人,系粤B58DB9号轻型封闭货车乘客,“信丰汇芯线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在事故中当场死亡。4

3、.肖金风,女,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人,系粤 B58DB9 号轻型封闭货车乘客,“信丰汇芯线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在事故中当场亡。(二)事故车辆情况1.粤B58DB9号轻型封闭货车。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刘磊,登记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辆类型:轻型封闭货车,性质:非营运。初次登记日期:2017 年 11 月 16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8年 11 月 30 日,核定载客人数 4 人,实载 3 人,核定载质量 355KG,事发时未载货,状态:正常。该车投保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险期间为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年 10 月 23

4、 日,保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100 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包括驾驶员)保额为 5 万元。2.重型半挂牵引车情况(车头:赣 DE2000,车厢:赣 DM559挂)车头情况:(1)机动车登记所有人:新干县祥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物流园。性质:货运。初次登记日期:2016 年 9 月 27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9月 30 日,核定载客人数 2 人,实载 2 人,系统显示车辆状态:违法未处理。(2)该车投保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分公司,保险期间为 2017 年09 月 27 日至 2018 年 09 月 26日,保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10

5、0 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保额为 10 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保额为 10 万元。车厢情况:(1)机动车登记所有人:新干县祥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物流园。车辆类型:重型普通半挂车,性质:货运。初次登记日期:2017 年 9 月 8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核定载质量 33500KG,实载 41535KG,超载 23.98%,系统显示车辆状态正常。(2)该车未投保。(三)事发道路基本情况1.道路情况。事故发生道路为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白石村红绿灯路段(105 国道 2190KM+610M),道路呈南北走向,往南为龙南县

6、方向,往北为南康区方向。道路建设方为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方为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2012 年 5 月 8 日开工建设,2014 年 12 月 23 日竣工验收,因建设方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沟通不畅,目前,该路段管辖权仍不明确,另据“信府办字201899号”文件批复:该路段日常管护等工作移交给信丰县城市管理局。(2)事故路段为105国道北上路段,现场沥青路面破损失修,限速50KM每小时。道路为双向六车道,中心由护栏隔离,机动车道两侧各有辅道,机动车道与辅道之间由绿化带隔离。机动车道间划有分道线及导向标志,事故车行驶方向车道由左至右分别为左转及掉头车道、直行车道、直行及右转车道(路宽分别为:3.3米,3.5 米,3.8 米),肇事货车右前轮距离红绿灯路口停止线为 9.5 米,道路东侧花坛处立有(距离该红绿灯路口 61.6 米)路口指示牌。2.天气情况。案发时现场所在地为晴天,有路灯,视线良好,能见度一般。(四)检验鉴定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经鉴定:1.赣DE2000重型半挂牵引车/赣 DM559挂重型半挂车尾部反光标识陈旧性脱落,且黏贴不规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车辆伤害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