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96”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左右,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以下简称“石林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98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296 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及福建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暂行)(闽煤安监调查20111 号)等有关规定,福建煤监局于 9 月 12日牵头组织三明市监察局、公安局、安监局、总工会和煤管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三明市检察
2、院派员参加,对本起事故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和技术组,并聘请 2 名煤矿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本起事故进行技术性分析和鉴定。经过调查,共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22份,收集相关书证材料 194 份。现将事故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基本情况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为原将乐县县属国有煤矿,1979 年建井,1987 年扩建后,生产能力为 15 万吨/年,2002 年 6 月改制为私营股份制企业,并设立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公司下属仅有 1 对矿井,即:石林煤矿。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腾永忠,总经理郑远勇。股东分别是
3、:欧阳春霖 55%股份,郑远勇 10%股份,汤虹 10%股份,肖根水 10%股份,肖长生 10%股份,谢芳铭 5%股份。石林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为:矿长肖根水,全面负责全矿工作;生产副矿长兼技术负责人谢芳铭,负责煤矿的生产技术工作;安全副矿长黄熊辉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兼安全科科长;机电副矿长肖文华负责煤矿的机电管理工作。矿部下设生产科、安全科、调度室、供销科、财务科、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生产科配备 4 名专业技术人员,科长为吴桂平;安监科配备 4 名专职安全员,科长由安全副矿长黄熊辉兼任;调度室配备 3 名调度管理人员,主任为林晨曦。石林煤矿为证照齐全的正常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15
4、 万吨/年。营业执照号:350000100008504,营业期限:2004 年03月22日至2034年03月21日;采矿许可证:3500000820055;有效期限:自 200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闽)MK 安许证字2005G069,有效期为 2015年 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 月 13 日。矿井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矿井划分的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两级排水,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对角式机械抽出负压通风。该矿安全许可的井口有三个,分别是:+175m 主井、+300m风井和+236m 风井。矿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主要开采
5、C3、B9、B20、B4、B12 等煤层。矿井分三个水平:第一水平(+345m+175m)、第二水平(+175m-25m)、第三水平(-25m-225cm)。目前第一水平和第二水平已采完,第三水平为现在的生产水平。第三水平分为五个区段,即:-65m、-105m、-145m、-185m 和-225m。目前-65m 区段为主要生产区段,共布置了 2 采 3 掘,分别是:-65B9S 采、-65B9N 采、-65B9N 掘、-65C3N 掘、-65B9S 掘。-105 区段为接替区段,事故发生前正在进行采掘接替的准备工作,布置了-105C3N 顺槽维修工作面。但是,石林煤矿在提供给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
6、交换图纸上没有体现-105 区段的运巷和顺槽工作面。2015 年 4 月复工以来,该矿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2015年累计生产原煤 39205 吨。由于 9 月 3 日国家组织开展“抗战 70 周年阅兵纪念活动”,将乐县从 8 月 28 日全县停止火工品供应,石林煤矿的火工也被收回,全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停工,只有-105m C3 北的维修工作面、-65m B9 北浇灌水沟和-145m 猴车道砌拱等作业点有正常布置作业。该矿全矿职工 226 人,其中管理人员 14 人,后勤人员 116人,井下采掘人员 96 人。9 月 6 日早班,井下共有 3 个作业点,下井人数共计 19 人,分别是:-65B9N 灌注水沟 3 人;-105C3 顺槽维修 3 人;-145m 猴车道砌拱 3 人;当班安全管理人员 4 人;带班矿领导 1 人;提升打点挂钩工 5 人。事故当班带班领导是生产副矿长谢芳铭。(二)事故地点基本情况本起事故发生在第三水平-105m 区段的-105m C3N 顺槽维修工作面,该顺槽于 2015 年 7 月上旬开始施工,掘进约 10 米时,由于 C3 煤层比较厚且疏松,不好控顶,当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