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亿矿业有限公司银珠山项目“29”冒顶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2 月 9 日 17 时 20 分左右,江西天亿矿业有限公司银珠山项目基建井巷工程(二标段)北回风井-140m 马头门平巷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 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54 万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办法(赣安202015 号)规定要求,鹰潭市人民政府于 2 月 10 日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总工会、贵溪市政府等单位和地方政府组成的江西天亿矿业有限公司银珠山项目“29”冒顶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事
2、故调查邀请鹰潭市纪委市监委派员参加,并聘请了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调取视频、专家讨论、查阅资料、谈话问询、问题核实、综合分析,查明了有关情况,现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矿山基本情况江西省贵溪市冷水坑矿田银珠山铅锌银矿位于江西省贵溪市冷水镇银路岭。2020 年 8 月 25 日取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 3.193 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20083210150465,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31 日,开采矿种为铅矿、锌矿、银矿,生产规模 10
3、0 万吨/年。矿区位于贵溪市 181方位,直线距离约 41 km;距冷水集镇 4km,行政区划隶属贵溪市冷水镇管辖。矿区北至麻地村,南至冷水变电站,东至茶山中朗坂,西至碧溪村,面积 4.88 km2。(二)银珠山铅锌银矿项目情况江西省贵溪市冷水坑矿田银珠山铅锌银矿项目为新建矿山项目,产品方案为含银金铅精矿、含银锌精矿和硫精矿,总投资 155731 万元。2018 年 11 月 7 日,取得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贵溪市冷水坑矿田银珠山矿区铅锌银矿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发改产业20181025 号);2017 年 11 月 1日完成了安全预评价审查;2020 年 9 月 1 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
4、于江西天亿矿业有限公司银珠山矿区铅锌银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038 号)。2019 年 6 月 28 日,启动“三通一平”工作,至 2020 年 9 月6 日,正式启动地下工程建设。截至 2021 年 1 月份,已开工的项目为主井掘砌工程、副井掘砌工程、探矿斜井工程、北回风井工程、斜坡道工程、采选工业场地建安工程(、)标段、浸水边坡工程、排土场拦渣坝及其附属工程、尾矿库工程。事故发生在北回风井工程,该井位于矿体上盘 123127 线之间,主要承担北区井下作业产生的污风排放任务,并兼作安全出口。截止事故发生时,北回风井-140 米标高马头门处,已完成马头
5、门及平巷掘进约为 14.3m。马头门为直墙形三心拱,巷 道 高 约 为 4-3m,宽 约 为 4.5m,断 面 约 为14.88m2-10.88m2。平巷为直墙形三心拱,巷道高约为 3m,宽约为 4.2m,断面约为 10.88m2。-140m 马头门及平巷均未进行支护。(三)事故有关单位情况1.江西天亿矿业有限公司(2021 年 4 月变更为“江西江铜银珠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亿),系江西省贵溪市冷水坑矿田银珠山矿区铅锌银矿的采矿权人。法定代表人:叶毅敏。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当前公司股比结构为:江铜集团占 88.78%、
6、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二大队江西省天久投资有限公司占 11.22%。2.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系江西省贵溪市冷水坑矿田银珠山矿区铅锌银矿 EPC 工程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吴润华,经营范围: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城市基础设施、能源环境交通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环境评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承包、监理、施工安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外派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等。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36000336,资质等级:冶金行业甲级;市政(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持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JZ 安许证字2006000078,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 2020 年 6月 10 日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2019 年 3 月 28 日,江西天亿与中国瑞林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