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1.1.管理职责管理职责 1.1 项目部安全保障体系小组建立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状况的危险源辨识制度,负责指导检查各施工工地危险源辨识工作,并制定相关控制措施。2.2.内容及要求内容及要求 2.1 危险源辨识的主要范围危险源辨识覆盖企业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1)作业地质及环境条件。2)作业场所平面分布。3)建(构)筑物。4)采购服务过程。5)作业设备、装置。6)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场所。7)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8)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人机工程学因素等。2.2危险源辨识条件 2.2.1 辨识时应
2、充分考虑三种状态,即:1)正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照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2)异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周期性或临时性的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维修等。3)紧急态:指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状态或其发生的临界状态。2.2.2 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即:1)过去: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 2)现在: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3)将来:指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等活动时产生的安全控制状态变化。2.2.3 六种能量逸散类型,即:动能、势能、电能、物理能、化学能、生物能。
3、2.2.4 四种事故起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2.3危险源辨识方法 2.3.1 进行危险源辨识所必须的知识和经验。1)关于对象系统的详细知识,诸如系统的构造、系统的性能、系统的运行条件、系统中能量、物质和信息的流动情况等。2)与系统设计、运行、维护等有关的知识、经验和各种标准、规范、规程等。3)关于对象系统中的危险源及其危害方面的知识2.3.2 危险源辨识方法可以粗略地分为对照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大类:1)对照法。与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或经验相对照来辨识危险源 a 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b
4、 询问、交谈法。与生产现场的管理、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交流讨论,获取危险源资料。c 现场观察法。到施工现场观察各类设施、场地,分析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状况等获取危险源资料。d 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通过事先准备好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到现场察看和与人员交谈的方式来获取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信息。e 查阅相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f 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源。g 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2)系统安全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是从安全角度进行的
5、系统分析,通过揭示系统中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联来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a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辨识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的对策。b 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序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对系统各环节事件进行分析,可辨识出系统的危险源。c 故障树(事故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
6、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辨识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2.4 风险评价方法按照风险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法和定量风险评价。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两种: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法)2.4.1专家现象询问观察法由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价小组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定性判断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以及一旦危害事件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并确定该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参考评价准则如下:1)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不可容许风险。2)曾经发生过已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重大风险。3)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为不可容许风险。4)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为重大风险。5)相关方强烈抱怨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重大风险。6)除上述 5 项以外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一般风险。2.4.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法)对于一般风险源的评估采用本方法。1)判定准则a 危险性指数大于 320 的,确定为一级;b 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 161 但小于等于320 的,确定